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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治县工作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6/7/1  浏览次数:17781 次  来源:横山人大网  作者: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安排,5月份,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法制工委,公检法司负责同志一行11人赴江西省彭泽县和芦溪县学习考察依法治县工作。学习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成员在常委会王主任带领下,对我县司法机关和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察看、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文件资料、观摩设施设备、汇报座谈讨论等方式,结合外出学习考察成果,形成了我县依法治县工作调研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我县依法治县工作的现状和特点

      (一)法制宣传不断深入。自“六五”普法以来,我县多渠道、多形式、多覆盖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考试为载体,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开展送法进企业、法律进校园活动,加大对企业管理人员和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建立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法治教育网络。通过设立法律咨询点、举办法律讲座,发放法律书籍,编创法治小品小戏进农村,法治电影进社区等活动,加强对全社会的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初步建成白界镇黑峁墩村、响水镇干沟则村、西沙社区、县城工农西巷等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文化长廊,普法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六五普法中,我县被全国普法办、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

      (二)执法工作逐步规范。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各种利益相互交织,社会矛盾集中显现,面对空前的压力和挑战,司法机关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坚持软件硬件一起抓,提升硬件建设标准,以硬件的标准化促进执法办案的规范化。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相继建成了高标准、现代化的办案工作区,将一批科技含量高,功能齐全的先进设备投入使用在具体司法实践当中,严格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流程,有力的促进了执法规范。在处置非法集资方面,加大了对第三方资金的追缴力度,切实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执法规范化、公开化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司法公正日渐彰显。近年来,我县司法机关着力优化司法工作环境,司法工作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检察院通过加强检民联系,保持与“两代表,一委员”沟通联系,先后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案件质量评查等系列活动,努力提高检察工作水平。打造的警示教育基地被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县法院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主动向当事人提供司法公开告知书,实现裁判文书一律上网,按照“简案快审、难案精办”的思路,扩大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在诉前调解方面,实现了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机制的“无缝对接”。 在化解民间纠纷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走出了一条新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公安局推行了满意度问卷调查机制、户籍窗口满意度评价、民生警务长效机制等多项制度,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初步建成全员目标责任网上考核系统,将队伍正规化建设纳入月考核,落实问责制度,严格兑现奖惩,充分激发了干警活力。全面提高执法质量,在县局设立案管中心,在派出所设立案管室,推动阳光执法办案平台上线运行,构建动态、透明、便民的执法公开警务机制,执法理念和工作作风有了大幅转变。司法局坚持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并举,建成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法律服务大厅和法律援助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的法律服务。司法的公信力日渐彰显,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得到有效维护。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平安横山建设基础薄弱。由于我县境内输油气管线长,能源化工企业众多,容易引发暴恐活动,防恐反恐工作存在隐患。再加上市场低迷、经济下行,失业人员增多,并伴随着社会各种新矛盾、新问题的不断加剧,导致社会管控难度加大。对一些治安重点地区、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馆、农村集市庙会等治安复杂场所的管控存在盲区,特别是毗邻榆林市区的西南新区,人员流动量大,刑事案件高发多发,治安防范仍有漏洞。因矿群矛盾引发的非法阻工阻矿现象;因土地征用拆迁引发的补偿赔偿纠纷;因非法集资民间借贷引发的社会诚信危机;因劳资纠纷、商品房退购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网络诈骗、未成年人犯罪等不良社会现象较为突出。一些上访群体动辄围堵县委、县政府大门,封堵道路,而且参与人数多、批次多,社会影响恶劣,维护稳定的形势不容乐观。

      (二)依法治县工作认识不足。 一些领导干部不善于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工作存在盲目性和随意性,以言代法、言大于法,重“人治”而轻“法治”思想依然存在。一些乡镇、部门和单位对依法治县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进度不一,衔接不畅,有得甚至流于形式,浮于表面,依法治县工作未摆在应有位置。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对依法治县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重点任务缺乏准确把握和深刻理解,执法不规范现象没有彻底根除。广大人民群众普遍法治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漠,不善于应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没有养成依法维权的良好习惯,存在“遇事就上访,信访不信法”的错误思想,影响全县依法治县进程。

      (三)法治文化宣传形式单一。依法治县工作面广量大、点多线长,随着多年的五年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全民的法治意识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但仍有不少人法治观念淡薄。一些单位由于对新媒体新技术的认识掌握不够,既懂法治宣传又懂新媒体策划的专业人才匮乏,适应新媒体使用的产品、尤其是精品不多,导致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滞后。法治宣传仍限于“摆”“讲”“赛”“考”等传统形式,缺乏针对性,生活化、常识化、大众化、平民化的法治宣传运用不够,特别是对农村偏远地区,对文化层次较低的普通农民缺乏有效宣传教育。一定程度上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建立、法律素质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普及造成制约。

      (四)严格规范执法有待加强。由于对执法部门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不健全,执法人员的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在推进依法治县过程中,执法不廉,办案不公,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执法从业人员执法思想不端正,宗旨意识不强,公仆意识淡薄,特权思想较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裁决不公,徇私枉法现象仍然存在。有的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态度冷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甚至存在刑讯逼供,暴力执法现象。有的满足于已有的知识水平和办案能力,不思进取,不深入调查案件事实,不认真研究法律规定,主观臆断,率性而为,出现了与法律规定相悖的处理结果。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五)人才队伍建设遇到瓶颈。近年来,虽然在公检法司各机关单位充实了不少协警、辅警,以及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但由于这些人员没有执法资格,不具备执法主体,一些人员并非专业法律院校毕业,法律知识水平有限,执法能力不强,导致执法不够规范,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有的单位受编制限制的影响,出现办案人员短缺,“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尤其是县法院,近年来民间借贷危机集中爆发,民商事案件成倍增长,且普遍存在送达难、审理难、调解难、执行难的问题,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而法官“断层”和执法人员短缺现象非常严重,难以适应和满足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需求。司法局人员结构老化,梯队建设缓慢,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基层乡镇司法所普遍存在人员不足的问题,绝大多数乡镇司法所都是一人一所,且多为兼职人员,工作局限于社区矫正和软件建设,远远不能满足基层司法工作需要。各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与推进依法治县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很大差距。

       三、几点建议和对策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工作体制机制。要充分借鉴江西省彭泽县和芦溪县的宝贵经验,建议成立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依法治县领导机构,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法委,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全面提升领导能力。实行将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三纳入”原则。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新格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依法治县工作领导机构,把依法治县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细化任务,安排人员,落实经费,促进依法治县工作全面推进。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要以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干部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三不一通报”制度,(即:不提供考试答案、不准代考、不准抄袭、通报考试成绩。)将干部的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能力同干部提拔使用、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结合起来,提升广大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部门实际,紧密结合时代特征和人民群众的思想实践,积极开展“法治乡镇、法治机关、法治企业、法治校园、法治社区、法治村组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与全县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与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利用县城中心广场和文广大楼两块LED电子显示屏,制作一批法治文化公益广告全天滚动播放。利用县城至大古界公路沿线立柱广告,街道路灯杆广告,推出一批普法宣传标语口号和法治教育名言警句。要以河滨公园、南街广场为重点,打造具有横山特色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法治文化广场。通过开展法治创建和法治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解答人民群众的法律困惑,向全社会传播和普及法律知识。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构建法治政府。依法治县,首先政府必须依法行政。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主体,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通过开通县长信箱、公布办公电话等,及时收集社情民意,畅通公众参与渠道,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提高政府行政执法透明度,着力构建法治阳光政府。要创新工作举措,对涉及全县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要严格实行论证评估、集体讨论、社会公示和问责纠错机制。聘请专业律师组成政府法律顾问团,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帮助,确保政府行政行为依法规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将依法治县工作提上重要日程,摆在重要位置,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无论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还是具体执法服务人员,都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学习借鉴江西省芦溪县的成功做法,将具有行政审批和许可职能的部门集中在一起办公,实现一个窗口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核发,一站式服务。要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升窗口服务功能,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合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四)强化司法职能职责,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各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司法工作流程,健全司法制度,规范司法行为,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独立司法,依法履职,确保司法严格规范。要强化司法监督,加大案件的监督审查,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忠于法律、秉公用权的高素质司法队伍,保障司法公平公正。要加强对各类数据资源的梳理整合和运行维护,加快建设全县一体化信息应用平台,强化信息传递和资源共享,将更新更全更准的信息数据资源配置到司法行政工作当中,充分发挥信息数据资源的独特作用。继续加强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提升司法服务能力。

     (五)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全力保障人员经费。要全面加强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的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大人力财力投入,修缮办公场所,更新工作设备。充分利用现有人员编制,通过积极争取地方编制、购买公益岗位等形式,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并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解决基层司法队伍人员老化和专业人才匮乏问题,确保基层司法力量达到有效加强。政府应通过公开招录或者选调的形式,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录入基层司法队伍,力争每个乡镇司法所都能配备3至5名专业工作人员,打破乡镇司法所“一人一所”的尴尬局面。法院应进一步改善基层法庭工作环境,探索建立基层司法工作激励机制,将职务晋升、评优树模、表彰奖励等待遇向基层执法人员倾斜,鼓励更多的人员去基层工作,为基层司法队伍输入“新鲜血液”,缓解基层法庭“案多人少”问题。要建立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培训长效机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履职能力,提高基层司法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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