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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视察报告
发布时间:2021/6/25  浏览次数:4869 次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大网  作者: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5下旬至6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丕社同志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区人大代表和环资委组成视察组,对全区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和外出考察学习等形式,先后深入到区采油厂、城区污水处理厂、朱家峁煤矿、榆能电厂等地,全面了解了我区环境状况和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境状况及环保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区政府及关部门深入贯彻中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深入实施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污染物减排,强化重点污染源整治狠抓中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努力建设山青、水绿、天蓝、土净”的新横山,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环境质量状况

1.空气质量状况2020年,全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48,与2019年对比下降8.6%。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陕北地区26个县(区)中排名22位,在榆林13个县(区)中排名第9位。城区空气优良天数目标任务为270天,实际完成为299天,达到考核要求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目标任务为2015分别年下降13.3%、18.3%、25%、25,实际完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分别年下降13.33%、18.3%、79%、69.85%,达到考核要求。细颗粒物PM2.5浓度目标任务为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实际完成为38微克/立方米,没有达到考核要求。二氧化硫含量33微克/立方米,高于全市平均值12微克/立方米,为全市最高值。

2.水环境质量状况。境内5个断面(1个国控、2个市控、2个观察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其中无定河出境赵石窑断面首次达到Ⅱ类黑木头河水质改善明显,从过去的Ⅴ类、Ⅳ类水质稳定提升至Ⅲ类

3.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疑似污染地块调查监测评估力度明显加大,推进化工、油气、煤炭开采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有效保障了土壤环境安全。

4.声环境质量状况。科学调整划分了城区噪声功能区、交通噪声功能区,编制了《横山区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城区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5.固(危)废处置情况。67家危废单位、24家固废单位全部纳入网上系统全面监管。危废实施“五联单”转移制度,固废实施申报处置制度。累计转移固废2.4万吨、综合利用2.9万吨,规范处置固废546万吨,综合利用581万吨。

环境保护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综合整治成效明显。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全年完成拆改燃煤锅炉79台、农贸市场小锅炉25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11台,实施煤改气955户、煤改电466户、洁净煤替代10236户,治理餐饮企业230家。对7家大型火电化工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完成汇通热电3号锅炉超低改造并投入运行,实施7家畜禽养殖企业粪污综合利用治理项目,12家在建工地达到防尘要求,整治“散乱污”企业203家,有害气体排放量明显减少,大气质量有所改善。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正在施工中、部分乡镇污水处理站建成使用,提升了污水收集与处理能力,水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夯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政府与企业签订责任书,督促企业落实生态治理主体责任,利于矿山、土壤的修复与治理。

是环保督察整改扎实有效。狠抓中省环保督察期间交办问题整改,集中反馈的24个信访案件基本整改到位。其中反馈牵头整改的3个具体问题已销号2个,正在申请销号的1个,21个配合市级部门整改问题已销号15个,正在整改的6个。

三是环保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贯彻落实“放管服”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13项审批权限进驻政务大厅,全年审批建设项目54个,对56家企业进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301家企业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区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大成效,但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及居民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一)全社会环保意识有待提高。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保护环境的社会氛围还未形成。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仍有不足,有些项目在引进和推进过程中缺乏严谨的环境测评,片面的追求企业给地方带来的高税收而轻视其对环境的污染。个别企业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重效益轻环保,污染治理投入不够、设施运行不规范,超标和违法排污现象时有发生。部分群众自觉履行环保义务的意识比较淡漠,从自身做起、积极投入环境保护的自觉性有待提升。

(二)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由于长期以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主要依靠政府投入,缺乏市场融资手段,加之我区近年来财力困难,以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维护长期欠账,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城区地下排污管网陈旧、不能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城区污水直排口整治不到位,生活污水没有全部进管网。乡镇污水处理厂,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进度均处于全市后进位次。大部分镇村环保基础设施薄弱,生活垃圾随处倾倒,影响镇容村貌,破坏生态环境。

(三)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截止2020年底,横山中心城区还有散煤用户9000余户,取暖季大气污染特别严重,二氧化硫含量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严重超标,群众反响很大;怀远大道沿线化工企业废气泄露现象严重,群众呼声较高;渣土车、运煤车不盖防尘网,道路抛洒严重;城乡面源污染严重,种植养殖废弃物、白色垃圾就近乱丢乱倒;土壤污染监测和调查、污染源监管、污染治理与修复等工作还需加快推进。

(四)环保综合监管能力还需提升。一是环境监测能力不足,环境监测条件距国家标准化条件还有差距,专业人员总量偏少、结构不尽合理,部分环保设备闲置,难以适应当前日益繁重的生态环保任务。二是环保工作合力不强,环境保护涉及环保、农业、水务、住建、综合执法等多个职能部门,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责任分工还不够明确,管理职能有所交叉,协调配合不够有力,在处理具体环保问题上存在职责不清、监管缺位现象,尚未形成“大环保”管理机制。

三、几点建议

(一)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对照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年度环保目标任务和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紧紧围绕减污降炭总要求,打赢生态环保攻坚战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物污染、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要持续做好散煤禁烧工作,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步伐。完善城区市政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要加强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要定期开展噪声污染联合执法活动,营造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要坚持准入从严、监管从严、查处从严原则,对严重影响环境质量的违法企业实施“零容忍”,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工作严查、后果严惩”。对环境污染案件要严厉查处,做到有案必究,有案必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二)加大财力投入,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保基础设施是是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不可或缺的基础。财政要要保证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费的投入,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争取资金支持,为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要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要做好城区污水管网建设维护工作,同时要加快农村两场(厂)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坚强有力监管格局。进一步巩固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监管督查,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格局,严格落实乡镇(街道)部门生态环境责任清单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始终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环境保护原则,确保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环保部门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学习、优化知识结构借鉴先进经验、细化工作措施,提高环保队伍的综合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强化宣教力度,进一步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形成人人关心环保、支持和参与环保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强化企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践行发展理念,真正把绿色发展理念体现到企业的的具体生产经营中去,着力构建绿色产业发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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