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视察报告 | ||||||||||||||||||||||||||||||||||||||||||||||||||||||||||||||||||||||||||||||||||||||||||||||||||||||||||||||||||||||||||||||||||||||||||
发布时间:2018/11/30 浏览次数:17469 次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大网 作者: | ||||||||||||||||||||||||||||||||||||||||||||||||||||||||||||||||||||||||||||||||||||||||||||||||||||||||||||||||||||||||||||||||||||||||||
为了全面了解我区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实际情况,着力抓好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我区环境治理保护水平,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加良同志的领导下,区人大环资委先期利用数天时间对我区环境治理保护工作进行了调研。11月14日,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组成视察组,对全区2018年度1-9月份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先后深入到横山中学噪声监测点、老油库加油站、张家洼煤矿、横山污水处理厂、雷龙湾庙畔水质监测点等地,全面掌握了我区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中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深入实施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污染物减排,强化重点污染源整治,狠抓中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努力建设“山青、水绿、天蓝、土净”的新横山,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2018年1-9月份我区环境质量状况 一是城区空气质量逐渐向好。2018年1-9月份我区优良天数206天,虽未达到目标要求的208天,但较2017年同期优良天数增长21天,空气质量在全市12个县区排名第3位,较2017年同期全市12个县区排名上升4位次。
二是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辖区4条河流4个断面中2条河流2个断面水质达标,2条河流2个断面水质不达标。具体为:无定河干流出境断面赵石窑水质目标为Ⅲ类标准,水质现状为Ⅲ标准,该干流出境水质达标;芦河干流入无定河口断面水质目标为Ⅲ类标准,水质现状为IV类标准,由于上游靖边杨家湾、河口庙都为劣Ⅴ类水质,进入我区改善为Ⅳ类水质,但还不能达到标准要求;黑木头川入无定河断面水质目标为Ⅲ类标准,水质现状为IV类标准,由于沿线群众生活污水直排严重,水质不达标;大理河干流出境断面宁州关水质目标为Ⅲ类标准,水质现状为Ⅲ类标准,该干流出境水质达标。
三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已经启动。印发了《横山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与辖区内中煤、采油厂等重点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开展了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工作,已经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开展疑似地块土壤调查监测工作。 四是噪声污染整治初见成效。出台了《横山区城市噪声管理办法(试行)》,优化整合环境噪声执法部门的职能,明确各部门噪声监管职责。在环城路、人民路、二街8个噪声敏感点安装了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噪声污染整治氛围已经形成。 五是固(危)废管理持续强化。辖区内45家产生危废的企业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登记、动态管理,实行危废电子五联单转移制度。认真执行油气开采行业“三统一”要求,加强油气开采企业废弃物管理,严禁就地掩埋固化。今年共转移危废395次,安全处置危废4356吨,处置固废13万吨,保证了固(危)废的规范化管理。 (二)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是综合整治成效明显。完成煤改气2500户,煤改电398户,餐饮大灶煤改气23家,拆改燃煤锅炉9台。完成城区餐饮油烟治理172家,剩余126家正在进行改造。城区逐步淘汰干式清扫车辆,推广使用湿法作业。全区39辆公交车和150辆出租车全部改用天然气燃料。中煤、凯越煤化、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正在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了华电榆横发电厂1号、2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启动了中煤3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每年预计可减少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硫约1500吨、氮氧化物约800吨、烟尘约600吨。完成了35家4S店和7家汽车修理厂烤漆房有机废气治理任务,完成了27个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和地下双层罐改造任务。出台了《榆林市横山区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制定了“一河一策”整治管控方案。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日增加处理能力5000立方米。建成中小企业创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启动榆横第一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党岔镇、赵石畔镇正在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对全区903口油井,503口气井进行了隐患排查,制订应急预案,确保有备无患。对煤炭开采造成地面塌陷、地下水系破坏、植被枯死、煤粉尘污染环境问题进行了整治。二是监察执法不断强化。开展了湿地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油气行业、煤炭行业、砖瓦行业专项检查。出动监察人员1780人次,检查企业445家,对违法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26份,立案查处87起,查封扣押24起,移送公安机关3起,累计罚款705万元。三是督查整改扎实有效。狠抓中省环保督察期间交办共性问题整改,全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格局基本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得到完善,有效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对中省环保督察期间交办信访案件全部进行了办理。四是环保宣传深入人心。通过短信平台向全区3000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周报形式推送环保信息,方便各级领导干部关注环保动态。采用了专题讲座、征文比赛、刷写墙体标语等方式对环境保护进行了宣传,提高了企业、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了解、支持、参与环保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了全民的环保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2018年以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环保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城区取暖季大气污染严重。据相关单位统计,截至目前我区城区共有32601户居民,已改造天然气18703户,占57.3%;燃烧无烟煤住户有9313户,占28.6%。虽然完成了煤改气、煤改电近3000户,但取暖季使用原煤的个户仍然不少。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取暖季期间因燃烧原煤导致空气质量六项指标中的SO2严重超高,远远高于周边的榆阳、子洲、靖边县区。取暖季燃烧原煤对大气污染非常严重,县城时常笼罩在烟雾之中,直接影响了群众的身体健康,群众反响强烈,城区禁烧烟煤呼声很高,取暖季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滞后。全区除个别乡镇建起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场外,大部分乡镇基本没有配套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乡镇产生的生活污水基本直排河道,没有经过无害化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绝大多数被随意抛弃在沟边、河边、路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农药以及品种繁多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频次高、用量大,使土壤中污染物不断富集,土壤中重金属、硝酸盐逐年增加。部分畜禽养殖场缺乏必要的污染治理设施,畜禽粪便未经有效处理,污染了周边环境。 (三)噪声污染治理工作还需加强。对商贩高分贝喇叭招揽顾客、汽车随意鸣笛、红白礼事鸣炮等噪音扰民行为,开展噪声污染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较少,对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噪声污染巡查力度不够。噪声污染举报电话设置不够醒目,不利于群众投诉反映。通过电子屏实时发布监测数据可以看出,8个地处学校、行政单位等噪声敏感点的噪声分贝值均有不同程度超标。 三、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把习总书记提出的“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 等生态文明重要论述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遵循和方向指引,针对我区环境保护最突出的问题和领域,抓住薄弱环节集中攻坚。加快构建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真正把绿色发展理念体现在我们的具体工作实践中。要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好舆论媒体的宣传导向和监督推动作用,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切实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一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要学习借鉴先进县区的禁烧烟煤成功经验,加强领导,痛下决心,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实行拉网式排查、台账式整治销号和网格化管理,把禁烧烟煤的具体任务落实到人,确保有人抓,能落实。要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因地制宜”的原则,不断推进散煤治理,拆改燃煤锅炉,推广清洁能源。要强化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对新建餐饮店实行环保前置审批制度,从源头控制餐饮油烟污染。二要着力做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河长制,全力抓好我区河流的水质达标工作,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完善城区市政污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要尽快做好城区饮用水源地划定工作。三要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要大力宣传土壤污染防治知识,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要加大土壤监管的资金投入,引进先进的土壤监测设备、技术和专业人才,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四要继续改善城区噪声环境。要定期开展噪声污染联合执法活动,加大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噪声污染巡查力度,营造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在醒目的地方设置噪声污染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反映。五要做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化肥农药污染等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和监管,大力推广秸秆回田、农膜回收、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农业生产技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统筹规划建设农村垃圾收集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逐步杜绝农村生活垃圾乱扔、生活污水乱排陋习,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三)建立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问责体系,形成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协调联动,不断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会商、违法案件移送、行政追责等工作机制和环境监察挂牌、约谈、通报、曝光制度,突出重点行业、重要区域的环境执法,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探索成立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完善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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