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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11/22  浏览次数:4138 次  来源:横山人大网  作者:

 

       近五年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五年来,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深化平安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积极投入平安横山建设,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561件71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61件591人;不批准逮捕98件123人,其中不构成犯罪3件3人,证据不足37件49人,无社会危险性53件63人,符合监视居住条件不捕1人,其他5件7人;提请单位撤回2件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84件868人,审查后提起公诉616件790人;不起诉17件25人。

       二、坚决惩治腐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推动法治反腐的着力点,持续保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线索96件,立案查处46件77人。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39件65人,渎职侵权案件7件12人(滥用职权2件3人,徇私枉法1件3人,玩忽职守4件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23.43万元。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2012年对原有的警示教育基地进行拓展改造,将声光电等多媒体新技术充分运用到警示教育基地的建设中,建成了横山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2013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2013年我院选送的《廉政八法》公益海报在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海报大赛中荣获二等奖。

       几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累计向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5件,通过建议、预防报告推动建立制度17件。先后对横山采油厂、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360万吨甲醛项目等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并通过预防调查活动,促使全县2008年至2013年未交回的五百多万财政收费罚没款及时交回财政,规范了财政票据的管理和使用。累计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08次,依托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讲座62次,受教育人数达5468人。

       今年,按照市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又对辖区内2011年至2015年期间全部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情况开展了专向预防调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

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加大对侵害民生、民利案件的监督力度。立案监督51件,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30件、纠正漏捕6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1件、《检察建议》44件,重大案件适时介入19件。

       完善诉讼监督机制,纠正漏诉56人,漏罪8人,发出《检察建议》49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4件,提出抗诉15件。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上下两级院同步审查工作,提高职务犯罪同步审查工作的效率与监督力度,在审查王某某贪污一案的一审判决时,上下两级人民检察院均认为量刑畸轻,依法提出抗诉,现已改判。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审查受理各类民事申请监督案件135件,提请抗诉16件,得到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1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8件,被法院采纳23件,发出《督促支持起诉意见书》145份,均被采纳。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件,层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件,为国家追缴罚款滞纳金11万元。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在交付执行活动中监督纠正76人,纠正收押违法1人、监管活动违法40次、劳教变更执行违法1人、财产刑执行不当7人,在羁押必要性审查中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8人。

       提升申诉接访水平,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4件,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2件,办理控告申诉案件15件,国家赔偿案件2件,受理各类举报线索96件。积极开展控申新业务,大力开展举报初核工作和自侦部门不立案线索审查工作,办理举报初核案件10件,开展不立案审查3件。2013年,控告申诉检察科接待室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

       依法开展案件管理工作,案件管理办公室自2013年8月份成立以来,承担起了全院案件受理、分流、初审工作,共接受审判机关、公安机关、本院内设机构案件1051件,卷宗2559册,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70次,接受案件信息查询145次,连续两年在市人民检察院目标责任考核中排名第一。

       案件管理办公室创办的《横山案管工作》《案管分析》得到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和认可,2015年6月,榆林市电视台《法治经纬》栏目组进行了专访,并在市电视台进行了播出。2015年9月,市人民检察院在我院召开了全市案件管理工作现场会,在2016年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规范案件工作荣获全市政法工作创新奖。

       四、加强队伍建设,践行执法为民宗旨

       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检察业务工作相结合,一起安排部署,一起督促落实,着力解决执法理念、行为、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机关形象、干警作风明显改善。

       突出抓好执法能力建设,集中开展“两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干警参与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几年来先后有20名年轻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4名干警通过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在职研究生考试。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将符合初任检察官条件的干警任命为检察官并充实到办案一线,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检察干警进村入户法律宣传和送法进校园活动。同时,扎实开展“三问三解”“三访五促”“一村一检察官”和“精准扶贫”工作,选派干警进村入户走访调研。建立群众诉求、矛盾问题、拟办实事、帮扶结对台账,详细了解群众所需所想,通过帮助群众修建道路、农电改造等方式,积极协调解决制约发展难题,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持续提高。

       五、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推进阳光检务

       始终牢记“检察院”前面的“人民”二字,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领导班子成员报告履职情况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通过集中召开座谈会和上门走访形式,向“两代表一委员”汇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征求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县人大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积极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审议意见。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45条,生效法律文书240份。顺应时代发展先后开通“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微信公众平台连续多次登上“中国法律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今年3月份“横山检察”今日头条号开通以来,累计阅读量已达35000人次,已经成为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新窗口和传播“检察好声音”的新平台。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变化和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惩治和预防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二是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从严治检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还存在一些制度障碍,对法律赋予的诉讼违法行为审查纠正、公益诉讼等职责履行还不到位,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解读和改革成效的宣传不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认真研究,下大气力予以解决。

       2017年检察工作安排

       检察工作是全区工作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本次区人代会精神,牢记宗旨,心系民生,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一、着力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突出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促进形成公平有序发展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强前瞻性研究,严肃查办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

       三、加强公共安全领域监督。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加大对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环境污染防治等环节的不作为、乱作为的职务犯罪案件。

       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对可能存在冤错的案件严格审查。强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

       五、积极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检察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各位代表,撤县设区开启横山发展新局面,我们决心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的决议,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积极投入平安、法治横山建设,奋力谱写横山检察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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