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子卿:关于煤炭共享基金实行动态管理的再建议 |
发布时间:2015/8/7 浏览次数:3134 次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大网 作者: |
雷子卿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煤炭共享基金实行动态管理的再建议》: 2011年6月,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了4号和40号文件,要求我县煤矿与村民共建、共享,共治。经过几年的实施,该政策对化解矿群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可操作的问题。比如,随着煤矿市场下滑,煤炭企业利润空间变小,对技改煤矿来说基本就没有利润,而村民仍然按照吨煤10元标准要求享受共享基金,这就使得煤炭企业难以为继,技改工程无法实施,产生新的矿群矛盾。建议共享基金的提取按煤炭价格实行动态管理,动态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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