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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监察委员会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2/12/30  浏览次数:10125 次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大网  作者:


  2022年12月30日,榆林市横山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张合平所作的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情况报告》,与会委员进行了认真审议,一致认为,区监察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以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在助力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进展提供了纪法保障。但在深化专项整治、深挖典型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巩固长效机制方面还需要长期坚持,继续加强。现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持续推进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整治工作。区监委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把准职责定位、展现担当作为,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国之大者”发挥监督保障作用;要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思想,始终盯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心下移、监督下沉,深入推进、持续整治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等领域突出问题,聚焦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民生建设等领域的重点工作,真正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将重点项目、民生实事推进情况列入专项监督整治范畴,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用准、用足、用好,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成、让群众满意。

  二、继续强化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整治工作。加强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体系的统筹衔接,着力推动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内循环”,积极探索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统计监督“外循环”,强化与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委工作部门协调配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提升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注重强基固本,进一步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和监察业务培训。加强实战练兵,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监督调查处置能力,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队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横山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请区监察委员会在收到审议意见后,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整 改措施,扎实改进工作,将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于6个月内向

  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开展跟踪监督。



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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