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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4/28  浏览次数:2852 次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大网  作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市检察院决策部署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忠实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各类会议及党课共计32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2次,向市检察院党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2次。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政法委汇报工作2次,邀请参加指导民主生活会1次。

  二、坚持服务大局,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积级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及时启动应急措施,先后组织60余人次参与疫情防控值班,选派2名干警下沉社区参与防控。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体育局对横山中学、横山第四中学、清源中学的疫情防控工作和“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以及校园食品安全进行了监督检查,并结合实际向相关行政执法单位提出相应的防范建议。同时,紧紧围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生鲜肉类食品检验检疫、防疫物资资金补助、医疗废物处置等防控重点工作开展精准监督,办理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1件。

  二是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经济犯罪案件4件4人,其中非法经营案件2件2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件1人,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案件1件1人。积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深入落实主动救助、优先救助、及时救助等理念,对“因案致贫”的2户在册贫困户开展了司法救助。紧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起诉拒不执行劳动报酬案件1件1人。开展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针对辖区内无定河、芦河、大理河及黑木头川河等主要河流发现的废水直排河流、垃圾随意倾倒等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起诉污染环境案件1件3人。

  三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六清”行动持续发力,拓宽涉黑涉恶线索来源,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共受理提请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件3人(涉黑1件1人,涉恶2件2人,均批捕),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0件20人,提起公诉12件20人,所有涉恶案件全部清结。

  四是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3人,批准逮捕4件4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10人,提起公诉6件6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2件5人,相对不起诉2件4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2件3人;提前介入1件,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件。联合区妇联、区教体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与学校共建法治教育联系点,8名院领导、5名检察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在城关小学、第二小学等学校设立了“检察官信箱”,深入开展了“青少年法学院”“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和“法治进校园”“模拟小法庭”活动。疫情期间,我们打造上线了“网络法治小课堂”,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全区165所学校53200名学生进行推送,实现了线上普法宣传全覆盖。

  五是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先后开展了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日等普法活动。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刑事申诉案件2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积极投入平安、法治横山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77件92人,批准逮捕67件8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5件218人,提起公诉139件188人。同时,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1件12人,不起诉18件28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33件167人,适用率78.03%,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84件,提出量刑建议占比100%,精准化率为100%,采纳率为75%,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占比为100%,一审宣告刑合计87人,提出上诉7人,上诉率为8%。加强同公安分局、文旅局的联系,共同对校园周边的书店、文体用品店及网吧进行了检查。联合市未成年人保护咨询委员会横山联络组及区妇联等部门开展了关爱留守儿童爱心走访活动,举办了“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三、忠实履职尽责,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发展

  一是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强化“两项监督”,在公安分局设立了派驻检察室,提前介入案件2件,立案监督5件,监督撤案3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件。纠正遗漏罪行2人,纠正漏捕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人,提请抗诉4件。提出量刑建议174人,发出检察建议9件。对2017年以来的财产刑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并重点对2020年以来涉黑、涉恶、涉保护伞案件的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发出检察建议1件。在羁押期限检察工作中,发现3件超期办理案件的情况,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在社区矫正监督检察中,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件、检察建议1件。开展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审查案件1件。加强强制医疗检察监督,强制医疗7人。

  此外,强化监检衔接,认真履行监检办案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法定职责,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均已依法提起公诉。

  二是民事检察更加精准。转变监督理念,通过调查核实与书面审查相结合,程序审查与实体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质效,受理对生效判决、裁定监督案件3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2件,向区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受理对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0件,收到人民法院回复30件,采纳率100%;受理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40件,收到人民法院回复40件,采纳35件,未采纳5件,采纳率87.5%;移送虚假诉讼案件线索1件。

  三是行政检察持续做实。畅通了对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的办理渠道,受理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区人民法院均已回复并全部采纳;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区人民法院已回复并采纳。综合运用公开听证、监督纠正、释法说理、沟通协调等多种方式,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

  四是公益诉讼检察亮点突出。认真贯彻区委《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7件,立案4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7件,提起公诉1件。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大检查活动;与区文旅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长城保护工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开展了“保护长城,守护历史文化遗产”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在区文旅局设立了全省首家“文化和文物遗产公益巡回检察室”,通过“专项监督+公益巡回检察室”的工作模式对包括长城在内的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及时、有效的监督,得到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专项活动+公益巡回检察”的横山检察品牌初步形成。

  四、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抓实全面从严治检

  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抓好理论学习,完善了党员活动中心,丰富了“三会一课”形式和内容,先后开展了先进典型学习会、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主题党日活动、读书会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检察队伍凝聚力进一步加强。

  二是持续加强能力建设。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十九届四中全会和检察监督体系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专题研修班,全体干警参加了《民法典》理解与适用专题网络培训班和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选派干警参加了刑事检察实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扫黑除恶、未检业务、调研业务等专题培训,干警履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是持续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以制度管人,完善了请休假制度、会议制度,并对各项制度的执行遵守情况进行不定时督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机关作风和工作纪律明显好转。

  五、深化阳光检务,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按照市检察院安排,积极建立驻地市级人大代表联络群,及时报告、转发各类工作信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公开听证5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活动4次,配合人大开展执法检查1次,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1次。

  二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在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法律文书225份,公开率100%。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条,安排律师阅卷20人次。在西部网(陕西新闻网)发表新闻宣传稿件7篇,在检察门户网站发布各类稿件123篇,通过“横山检察”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头条号发布各类信息3688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有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度不高,缺乏创新和活力;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没有得到充分落实;三是对检察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刻,具体业务工作宣传反映不够。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省检察院“三有”争创活动和市检察院“高质量发展起步年”部署,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实践行者和捍卫者。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要求切实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自觉行动,积极参与更高质量平安横山、绿色横山、法治横山建设。

  二是坚持为大局服务,在法治保障上展现新作为。主动服务“六稳”“六保”,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探索创新国有财产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法律保障新路径。深化平安建设,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依法惩治“两抢一盗”、黄赌毒等犯罪,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力度,严惩涉众型金融犯罪。从严惩治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加强红色资源和历史文物司法保护,严惩乱排乱放等污染行为。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以人民群众为出发点,准确把握司法新需求,认真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着力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脚下的安全”,继续抓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一号检察建议”等工作。认真履行宪法授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权,积极推动刑事案件自行补充侦查权和法律规定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指定的侦查职能,创新发挥好公益诉讼案件的调查核实职能,全面实现年初确定的检察品牌工作。

  四是坚持新发展理念,努力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主动适应新阶段新要求,对标我区“十四五”规划和检察工作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积极组织参与各类检察业务培训,提升干警法律监督素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以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人代会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奋力谱写横山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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