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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3/11/26  浏览次数:16663 次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大网  作者: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2013年11月25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王安平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总体来看,我县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的情况比较好。公、检、法、司各机关基本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期间和方式办理刑事案件,注重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逐步规范调查取证。目前已审结的122件刑事案件没有发现诱供、逼供、体罚现象,也没有超期羁押的情况。司法机关通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护了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针对当前《刑事诉讼法》贯彻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继续深入抓好学习培训,确保刑诉法得以正确实施

  一要深入抓好《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的前提下,深刻领会新《刑事诉法》的立法精神,从理论和认识两个层面上,确保司法机关严格依照法律程序正确履行职权。二要积极转变思想,摒弃与新《刑事诉讼法》不相适应的工作方法,树立人权意识、物证意识、程序意识,坚决杜绝滥用职权,侵犯人权现象的发生。三要建立长效学习机制,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新法得以正确实施。

 二、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机制,确保提供公平执法制度保障

  一要尽快建立庭前会议、律师接待、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人员出庭作证等制度的具体操作规范,便于执法人员掌握应用。二要根据新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流程监控、质量管理等机制,强化内部管理监督。三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四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其独特作用,加强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和沟通联动,确保为实施刑事诉讼法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队伍和设施建设,确保提高刑事案件质量

  面对执法任务繁重与执法力量薄弱的矛盾,首先要抓好队伍建设,在培训提高现有人员业务水平的同时,积极拓宽渠道,不断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其次要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办案场所,不断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确保刑事执法公平正义

要树立人大、纪检监察、社会舆论及司法机关相互之间的监督意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杜绝“人情案”、“关系案”,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确保刑事执法公平正义。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认真研究贯彻实施,并将实施情况于2014年3月底前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横山县人大常委会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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