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审议意见 |
发布时间:2013/7/19 浏览次数:17427 次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大网 作者: |
县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8日,横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横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横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检查报告》。会议认为,几年来,县政府及其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狠抓了优质服务先进县和新农村新家庭创建两项活动,突出宣传教育、基础建设、流动人口管理三项工作,完善了依法行政、利益导向、综合治理三项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全面提升,顺利通过了“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验收。同时,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还存在着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县乡计生服务站设备闲置,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计生家庭户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现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宣教力度,转变计生观念。首先,计生干部要适应注重服务的新形势新要求。其次,要转变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在宣教的内容上,应着重做好农村母亲健康检查工程、优生促进工程和计生家庭创业工程的宣传教育。在宣教的手段上,应充分利用新型宣传媒体,尽最大可能扩大宣教的覆盖面,逐步转变广大育龄人口由过去的排斥与计生部门接触到主动与计生部门来往联系上来。 二、提高服务质量,巩固“国优”成果。首先要加强计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县上的大学毕业生招聘考试,和向相关的专业院校定期培训现有工作人员等方式,充实计生专业队伍,提高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准。其次要提高先进设备的利用率,避免高端设施的闲置,以保证计生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三、多部门联动,加强社抚费征管工作。县政府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征收。对拒不缴纳抚养费的,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政、审计等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的监管工作,确保社会抚养费用在计生工作和扶持奖励计生家庭户上。 四、建立健全计生家庭户社会保障机制。县政府应当认真调研,尽快建立完善的计生家庭户社会保障机制和扶持奖励措施。特别要关爱失独家庭,确保他们生活有保障,养老有依靠。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限期整改,并将贯彻实施情况于2013年底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进行跟踪督查。
横山县人大常委会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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