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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5/9/6  浏览次数:5506 次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大网  作者:

近年来,我县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案件明显上升,大案要案频发,涉案资金大,受害群众多,严重破坏了经济金融秩序,影响社会安全稳定。据反映,全县不少企业,特别是煤炭资源开采、房地产开发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商贸公司、农业专业合作化以及一些个人大肆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甚至搞集资诈骗。可是受所谓高额利息诱惑,不少城乡居民参与了非法集资活动,已造成巨大经济损失。6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占山带领下,对我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场检查了2户小额贷款公司、2家典当行,召开了4次座谈会,并查看了有关案卷、走访了部分群众,还赴神木学习借鉴兄弟县先进经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领导,县政府于去年底专门成立了全县化解民间融资风险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县纪委书记、县政法委书记、分管公安副县长任副组长,公、检、法等部门和各乡镇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50名干部专抓此项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外出考察,并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了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和《实施方案》,不断明确方法步骤、主要职责、工作措施和任务目标等。

(三)开展具体工作。各有关部门进行了自查自纠、排查防范等工作。县处非办从2014年12月成立以来,开展了业务培训、宣传教育、风险排查、调解稳控、案件调查等。目前,共受理涉及非法集资案件26起,其中涉非公司19起,涉非个人7起,涉非人数达1500多人,涉非资金达2亿多元。移交公安机关立案4起:①陕西省横山县众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涉及群众211人,资金5317余万元,刑事拘留4人,法人郑吉峰被批捕;②横山县昌盛蔬菜种植合作社,涉及群众257人,资金2700万余元,刑事拘留3人,法人胡治杰被批捕;③佘应平个人集资案中涉案金额473万元,涉及受害人16人,刑事拘留2人,批捕2人,以集资诈骗起诉1人;④榆林顺意商贸有限公司,法人叶顺意,负责人杨婧,涉非群众41人,资金925.62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案件数量迅速上升。除县处非办受理的非法集资案件外,县法院2014年受理民间借贷案件1216起,占民商事案件的68%;今年1-6月份,受理1400多件,占74%,呈迅速上升趋势。

(二)各种矛盾凸显。我县涉非案件面大量广,由于集资企业或个人资金链断裂,不少集资参与者平生全部积蓄血本无归,当事人情绪激动,由此引发的暴力讨债、侵宅事件、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各种问题时有发生。加之我县处非工作处于起步阶段,短时间难以满足群众诉求,挽回群众损失。而群众的要求却是立竿见影,必然又会产生新的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三)处置难度增大。受国家宏观经济下行、能源经济低迷等因素影响,造成资金紧缺,流量减少,而非法集资情况又错综复杂,有部分借款人还想方设法抽逃、转移、藏匿资产,使不少涉非案件难以及时有效处置。

   (四)社会诚信缺失。民间借贷危机引发出不少新的问题,如政府大量拖欠工程款问题、“三角债”问题、“赖账”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社会普遍失信,出现了“欠款者理直气壮,讨债者不近人情”的现象,人与人之间失去最基本的信任,谁都不敢给谁借钱,谁也不敢给谁担保,导致一些正常生产企业难以正常运转。

(五)县处非办工作条件较差。办公场所狭小,设施短缺,没有办案车辆。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目前,我县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案件集中爆发,已严重影响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县政府及有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非法集资问题的严重性、复杂性、危害性,迅速把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化解风险隐患,保护群众利益,履行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保一方平安的责任。

(二)密切配合,形成高压态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实行统一领导,动员各方面力量,处理好各种关系,采取综合措施,上下左右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局面。特别要集中力量,重点打击和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大案要案,坚持快立、快侦、快捕、快判、快执行、快兑付,对资不抵债,不履行还款计划和有资不还的涉非集资人坚决依法打击,严惩一批“老赖”,形成高压态势,发挥震慑犯罪、推动工作的作用,实现执法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三统一”。

(三)依法办案,注重效果。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问题既要坚持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保证处置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又要从我县实际出发,从具体案件着手,因案施策,分类指导,最大限度地挽回群众损失,全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县处非办要进一步充实人员、强化力量、明确责任、完善设施,建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快速推动机制,力求做到重点案件限期办结,各类风险及时有效化解,推进打击和处置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达到“处置一批、打击一批、教育一批”的效果,为全县金融秩序好转、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发挥好保驾护航的作用。

(四)广泛宣传,加强防范。要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预防、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问题的有效措施。坚持开展专项宣传、多形式宣传、案例宣传、政策法规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科学的投融资理念,提高社会公众对民间借贷风险的认识和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活动,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问题的产生。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企业、个人的诚信意识,努力形成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良好社会信誉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五)加大督查,强化监管。公、检、法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信息共享、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理等工作机制,加强日常业务指导,规范行业内部管理,实现常态化监管。要加强督促检查,实行问责制,确保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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