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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专项视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6  浏览次数:2968 次  来源:横山人大网  作者:

 

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各镇(办)人大:

  为推动“一府两院”按规定时限抓好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提高工作实效,助推全区精准脱贫工作顺利验收,区人大常委会和各镇人大(办)主席团,将于近期对2017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和各镇人大主席团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视察,并听取专项报告。

  一、 视察时间

  2017年12月上旬至中旬

  二、 视察内容

  (一) 区人民政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精准扶贫工作、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情况、区金融工作、“一黑”产业发展和区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区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区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

  (二) 区人民法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执行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

  (三) 区人民检察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侦查和审判领域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

  (四) 各镇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各镇人大主席团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

  三、 视察方法

  本次视察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等办法进行。

  四、视察步骤

  (一)开展实地视察。针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工作建议和社会反响,组织人员深入实地开展视察,重点检查承办单位研究安排、过程落实环节,了解办理情况是否真实、办理效果是否良好,查找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听取专项报告。在第八次常委会议上要全面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再次审议后,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未通过的报告责成“一府两院”重新办理答复,并列为下一年度常委会重点监督议题,持续开展跟踪监督,直至落实到位。真正达到审议一个报告,解决一些问题,促进一项工作的目的。

  (三)公开办理结果。对“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情况和测评结果,向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对于公开后群众反映的意见要加强研究,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提意见的群众,真正体现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宗旨。

  五、组划安排

  区人大常委会视察分为三组进行,分别由常委会副主任为组长,各专职委员、分管委室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分别组织对分管范围内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视察。

  六、工作要求

  (一)要把落实精准扶贫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作为本次视察的重点,单独汇报、单独测评。

  (二)各镇(办)要参照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程序,成立专项工作视察组,针对各自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提出的审议意见,开展有针对性的视察活动,并听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三)视察期间,要认真落实“双联系”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审议意见落实是否到位的标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政府予以解决,确保我区精通脱贫工作不留死角,顺利通过验收,确保今年各项工作圆满收官。

  (四)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做好视察活动的服务协调工作。



                                                       榆林市横山人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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