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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7/7/31  浏览次数:3842 次  来源:横山人大网  作者:郭静




  7月28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振华主持,副主任孙占山、牛清国、鲁加良等其他32名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吕亚伟,区政府副区长刘咏康、米劲,区政协副主席曹楗翊,区人民法院院长马虎平,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政委郝桄东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精准扶贫工作、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分别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城区供水工程贷款担保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个别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王振华强调,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责。今后“一府两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区级领导要亲自阅批、亲自过问、亲自协调,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亲自督办、亲自把关,并提前与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联系沟通、征求意见,向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时要突出对办理过程、意见采纳情况和办理结果的报告。对于2017年已作出的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将在8-9月份开展专项督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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