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
发布时间:2021/7/5 浏览次数:5026 次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大网 作者: |
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榆林市横山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现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要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不断增强保护传承非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并借助现有场所和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强化设施配套,健全传承体系。要加快非遗展馆建设进度,确保按计划投入使用。要创新非遗保护手段,采用数字化方式,实现对非遗的记录、保存和传播。要加强非遗保护机构建设,增加人员,加强工作力量。要建立健全非遗经费保障机制,把非遗保护传承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 三、推动融合发展,繁荣文化事业。要扎实推进横山区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通过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非遗。要加强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以文促旅,以旅彰文,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以上审议意见,区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处理,在60天内由办事机构将研究处理结果送交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区人民政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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