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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5/8/6  浏览次数:2961 次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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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乡村道路建设和养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横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供水工程贷款担保事宜的报告》和《横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有关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事项的报告》,并作出决议。聘任李青、王斌为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任命张桂丽、吴涛为横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振华主任指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要限期对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对于落实不力的部门,县人大要进行跟踪督办,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工作将作为人大强化对 “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手段长期坚持,并将成为常态化机制。

王振华主任强调,当前,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下,一些干部表现出 “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现象,这也是一种腐败行为。“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既要廉政,又要勤政,才能对得起组织,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自己;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开始,努力学法,成为法律的行家里手,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努力适应法治新常态;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人大意识。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人大的天职,“一府两院”要主动接受监督,听取人大意见,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执行好人大决议,落实人大代表建议议案,不断提高“一府两院”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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