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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双联系双述职”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6/7  浏览次数:2669 次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大网  作者:



县人大常委会各组成人员、各县人大代表:

为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广泛听取和了解代表与群众的意见、呼声,促进县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实行“双联系双述职”制度,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联系工作

从7月份开始,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 “双联系”活动。

  (一)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

1.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分别联系5名县人大代表,原则上应联系本代表团代表,本代表团人数较少的,从人数较多的代表团中调剂配置。

2.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可以单独联系,也可以采取召集代表小组、召开会议、组织活动等方式进行集中联系。

3.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要做到“五个一”:即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至少走访一次代表;调研发现一个代表在履职中的问题;解决一件代表工作或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办理一件代表建议;向县人代会或常委会至少提出一件建议。

4.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填写《横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于10月底交回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二)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

1.县人大代表要主动加强同所在选区群众的联系,每位代表联系选民不少于10人。

2.代表联系选民要采取走访选民、召开选民座谈会、向选民公布联系方式等多种形式进行。

3.代表联系选民要做到“五个一”:即每位代表每年至少集中走访一次选民;调查群众集中反映的一件问题;解决一个以上选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积极向县人代会或有关方面提出一件以上意见建议;届内要向选区选民或选民代表进行述职一次,述职形式可采取书面述职或在选民大会上述职,汇报履行职责的情况,自觉接受选民和代表小组的评议和监督。

3.代表要将收集到的问题情况进行真实记录,并认真填写《横山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于9月底交到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二、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在横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的“双述职”活动。

(一)在横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

安排3名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述职主要内容为密切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听取并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努力为选区人民服务的情况。

(二)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

1.各乡镇人大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召开本选区内县人大代表述职大会。选定2—3名本选区的县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代表述职,选民代表不低于20人。

2.代表述职的主要内容是,县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情况,以及代表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带头守法、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收集、反映选民意见,为选民办实事等情况。

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分工联系情况对相关选区县人大代表述职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三)接受选民评议和监督

在述职会议上,代表述职结束后,代表应当听取选民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执行职务和活动情况的询问,接受评议和监督。根据代表报告的履职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和选民代表对述职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评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层次。各镇人大要将县代表述职情况和测评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报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进行公开。

三、工作要求

1. “双联系双述职”制度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实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在横市人大代表向常委会述职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人大负责对本选区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工作的组织实施。

2.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联系代表时,要善于发现代表在履职活动中表现优秀的代表,及时整理其先进事迹材料,同时要发现基层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对策。

3.各镇人大在述职会议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本选区县人大代表的履职经验和不足,将代表述职情况及时总结报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4.县人大常委会将代表述职工作与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结合起来,将述职情况作为评选优秀县人大代表和推荐下一届代表候选人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 1.《横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名单》

2.《横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登记表》

3.《横山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登记表》

 


                               横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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