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拟于7月份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执法检查
6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案卷、实地查看、个别谈话、走访群众、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进行。执法检查主要内容有:
1、《城乡规划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
2、县城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情况;
3、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
4、监督检查情况;
5、对违法违章建设查处情况;
6、存在的主要问题。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兄弟县区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意见,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报告和执法检查过程中收集到的建议意见,进行座谈交流,汇总后,交由县人民政府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
二、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7月份,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工作的专项报告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落实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将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2015年10月上旬,县人民政府要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送到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交常委会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横山县人大常委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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