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拟于5月份听取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工作报告。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专项视察活动
4月14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人大代表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视察。视察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案卷、实地查看、个别谈话、走访群众等形式进行。视察主要内容有以下几项:
1、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情况;
2、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3、农民参与情况;
4、农民报销补偿情况;
5、农民报销程序、标准、补偿比例等情况;
6、乡镇医疗条件、卫生设施、药品市场及合作医疗服务情况;
7、对工作的监管情况;
8、机构建设情况。
4月15日,召开座谈会,将视察过程中收集到的各方面对该项工作的意见汇总,交由县人民政府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
二、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5月份,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工作进行视察的专项报告。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进行满意度测评,向社会公开。
三、落实审议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县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贯彻落实好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2015年10月上旬,县人民政府要将审议意见落实结果报送到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交常委会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横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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