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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安全工作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2/11/29  浏览次数:18053 次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大网  作者:



县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安全工作的检查报告》。会议认为,我县安全工作坚持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开展专项整治,排除事故隐患,各类事故指标均在可控范围内,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如下审议意见:

  一、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要建立一支科学化程度高、专业性知识强、装备精良的应急救援队伍。整合公安、武警、消防等各方面的应急救援力量,从安全生产常识、应急救援理论以及实战水平等方面入手,经常性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真正做到“拉得出,战得胜”。在遇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队伍要按照统一行动要求,立即响应,集结出动,在实战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救护水平。

  二、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构筑群防群治的安全防线。要多方位、多角度地加大宣传力度,让《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安全工作的普及率、知晓率和支持率,强化人们的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理念,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了解安全,人人注意安全,形成政府支持安全、企业重视安全、群众参与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一是加强单位、部门、企业领导责任制落实,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二是将责任层层分解,人人有担子,个个扛死肩,实行安全生产责任量化考核。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随时跟踪整改情况,对限期不改和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予以严处。

  四、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从我省近期的几起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8.16府谷煤矿冒顶事故、8.22榆林建筑工地坍塌事故、8.26延安、8.27绥德特大交通事故)中汲取经验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进一步增强从源头上排查治理隐患的紧迫感。一是突出重点,排查到位。始终抓住煤矿、道路交通、建筑工地、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要求有关单位对隐患排查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督查、绝不留一个盲区和死角。二是狠抓隐患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归类整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隐患治理工作责任制,将隐患治理工作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并限期对隐患彻底的进行治理,从源头上切断事故的根源,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五、加大安全生产工作资金投入,确保安全工作资金保障到位。一是加大宣传工作的资金投入。二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资金投入。三是加大生产人员、特种行业培训的资金投入。四是加大应急救援队伍训练、演练、装备改进的资金投入。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监管,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制度。充分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部门、乡镇安全网络的安全监管作用,加大事前排查、事中检查、事后严查的力度,切实将安全监管覆盖到各个领域、方方面面。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制度,及时通报部门、行业、单位、企业、乡村的安全情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13年3月底前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进行跟踪督查。



                                                     横山县人大常委会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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