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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0/4/9  浏览次数:18161 次  来源:办公室  作者:



  2019年9月26日,榆林市横山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现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明确责任主体,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要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不折不扣地落实法律规定的监管责任,形成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的监管体系。要健全完善综合协调和联动执法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形成工作合力,避免发生执法重复和监管空白。要强化村镇、社区监督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监管职能作用。要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对有不良记录、诚信度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公开曝光,进一步提高全区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二、加大整治力度,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明查暗访、督查督办、检验检测、事故报告、信息公示、责任追溯、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等一系列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加大整治力度,注重源头治理,发现问题,要跟踪细查,依法严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要及时移送立案,提高食品安全执法威慑力。要研究制定得力措施,依法对流动摊贩、夜市、小作坊、流动餐厅进行有效监管。

  三、保障经费投入和队伍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要保障经费投入,更新检验检测设施设备,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资源,构建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要重视人员培训和人才引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丰富宣传载体,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市场、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主题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食品加工经营从业人员的法律培训和诚信教育,提高群众对假冒伪劣食品的鉴别能力,营造依法监管、守法经营、用法维权的良好氛围。

  以上审议意见,区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处理,60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征求意见后,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对区人民政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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