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执法检查报告 |
发布时间:2015/9/6 浏览次数:4795 次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大网 作者: |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6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在县人大副主任崔青的带领下,通过对周边地区的城乡规划以及实施情况进行学习考察,又实地查看了我县的规划实施情况,检查组听取了住建部门关于我县现行第三版《横山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和实施情况的汇报。现将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成效和做法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城乡规化法》实施工作,在学习宣传,城乡规划编制、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群众执行规划意识不断增强,规划监管进一步加强,城市承载能力显著提高,城市品位得到提升,《城乡规划法》在我县的贯彻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促进我县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高起点进行县域总体规划修编。规划是统领城乡建设发展的龙头,紧紧抓住规划这一城乡建设的龙头,对我县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2007年1月启动修编第三版《横山县城总体规划》,2009年完成编制。(规划期限为2009年—2020年)。规划面积130平方公里,总人口控制在43万人,城镇人口控制在24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平方公里内,城镇化水平达到55% ,规划体现了科学性、前瞻性。根据《总规》修编制订城区及各区域修建性详规;8个建制镇规划,10个村庄的布局规划,我县详规覆盖率达60% ,横山县城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也以完成,待专家评审通过。 ( 二)严格执行重大项目评审制度。重大项目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调研、评审、论证,确保项目的可行性,严把项目审批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三)实行规划批前公示,进行阳光操作。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内容、期限进行公示,向社会告知,增加公民对城乡规划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增加公民参与规划的积极性,增加对城乡规划的社会监督,提高了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合理性。 (四)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强化规划执法,建立巡查制度,开展规划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严格查处个人、单位以及开发企业改变用地性质,无施工许可证,占红线,少批多建、超面积扩建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城乡规划编制相对滞后。《总规》于2009年就已编制完成,但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虽然编制工作完成,但还没有经过有关专家评审通过,专项规划还不完善,存在与总规不配套的现象,影响规划实施。 (四)规划人员和管理队伍力量薄弱。近年来,我县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区建设规模大幅拓展,城乡规划和管理工作量成倍增长,而我县从事规划的工作人员比较少,力量明显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乡规划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 (四)加强规划管理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素质高、懂业务、过得硬的规划队伍,保证规划科学合理,管理严格高效,执法公平公正。从高等院校或有关单位引进或聘请规划专家或业务骨干,充实到规划部门,提升我县的规划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法》学习宣传教育。县政府及规划主管部门、各镇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和途径,多层次、全方位加大对该法的宣传力度,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使社会各界更加理解、支持和参与城乡规划工作,自觉执行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下一篇]:横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诉讼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