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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执法检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5/9/6  浏览次数:4795 次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大网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6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在县人大副主任崔青的带领下,通过对周边地区的城乡规划以及实施情况进行学习考察,又实地查看了我县的规划实施情况,检查组听取了住建部门关于我县现行第三版《横山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和实施情况的汇报。现将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成效和做法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城乡规化法》实施工作,在学习宣传,城乡规划编制、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群众执行规划意识不断增强,规划监管进一步加强,城市承载能力显著提高,城市品位得到提升,《城乡规划法》在我县的贯彻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促进我县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高起点进行县域总体规划修编。规划是统领城乡建设发展的龙头,紧紧抓住规划这一城乡建设的龙头,对我县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2007年1月启动修编第三版《横山县城总体规划》,2009年完成编制。(规划期限为2009年—2020年)。规划面积130平方公里,总人口控制在43万人,城镇人口控制在24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平方公里内,城镇化水平达到55% ,规划体现了科学性、前瞻性。根据《总规》修编制订城区及各区域修建性详规;8个建制镇规划,10个村庄的布局规划,我县详规覆盖率达60% ,横山县城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也以完成,待专家评审通过。

     ( 二)严格执行重大项目评审制度。重大项目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调研、评审、论证,确保项目的可行性,严把项目审批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三)实行规划批前示,进行阳光操作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内容、期限进行公示,向社会告知,增加公民对城乡规划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增加公民参与规划的积极性,增加对城乡规划的社会监督,提高了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合理性。

    (四)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强化规划执法,建立巡查制度,开展规划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严格查处个人、单位以及开发企业改变用地性质,无施工许可证,占红线,少批多建、超面积扩建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城乡规划编制相对滞后。《总规》于2009年就已编制完成,但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虽然编制工作完成,但还没有经过有关专家评审通过,专项规划还不完善,存在与总规不配套的现象,影响规划实施。
  
二)调整规划过于频繁,消弱了规划的严肃性。城市规划是经过有关专家在实地查看,认真调研,充分论证,严格评审的基础上制定的,经法律程序通过是非常严肃的,一般情况不得随意调整。而我县城市规划已经有几次被调整,虽然原则上经过审批,但是在通过程序和方式上显得比较被动。
    
(三)执行规划意识不强。城乡规划法的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深入,执行法律规划意识不强,对规划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群众规划法制观念淡薄,存在有法不依的现象。

    (四)规划人员和管理队伍力量薄弱。近年来,我县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区建设规模大幅拓展,城乡规划和管理工作量成倍增长,而我县从事规划的工作人员比较少,力量明显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乡规划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和监督机制。县政府及各镇要加强对城乡各类规划制定、实施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职能。对批准的城乡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保持规划的延续性,确需修改规划,必须依据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二)进一步加快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加大规划编制投入,加快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进度,力争尽早通过。快速跟进交通、供电、供水、电信、消防、绿化等专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二是做好全县城乡总体规划和镇域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统筹城乡发展,三是科学制定居民点规划和镇村规划,要充分征求广大人民群众意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体现农村特点,方便农民生产生活。
  三)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县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要依法加强对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保障城乡规划顺利实施,维护规划的法定性和权威性。各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强化日常巡查,加强跟踪管理,从源头上把好规划建设关,对违法建设要严肃查处。

    (四)加强规划管理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素质高、懂业务、过得硬的规划队伍,保证规划科学合理,管理严格高效,执法公平公正。从高等院校或有关单位引进或聘请规划专家或业务骨干,充实到规划部门,提升我县的规划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法》学习宣传教育。县政府及规划主管部门、各镇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和途径,多层次、全方位加大对该法的宣传力度,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使社会各界更加理解、支持和参与城乡规划工作,自觉执行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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