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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9/6  浏览次数:10200 次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大网  作者:

  一、基本情况

    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去年年底至今年第1季度,我县处非工作主要是以维稳为主。后因工作需要,从今年4月开始,县政府及时充实了县化解民间融资风险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以下简称处非办),共从各相关单位抽调、聘用45名工作人员加入到处非队伍。2015年4月24日县处非办将办公地址迁至县邮政局3楼进行集体办公,办公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一) 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县政府于2014年12月7日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县纪委书记、县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各镇(办事处)、农场等43个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处非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局,具体负责处非的日常工作,主任由县公安局局长师永峰兼任。

(二)案件受理情况。截至2015年7月13日,县处非办共接待举报群众130批次3000余人,经过甄别确认的涉非公司及个人共26起(其中涉非公司15起、涉非个人7起、公安机关立案4起),涉非人数为1659人,涉非资金2.48亿元。具体为:

涉非公司(15起):

1.陕西万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横山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7日,法人王琪,负责人刘国旗,会计康宏芳,出纳李树福。截至7月13日,已登记核实的涉非人员450人,涉非资金7043万余元。

2.榆林市诚伟义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12日,法人蔡宏伟,股东杨瑞宏、杨成文、陈治安,会计杜占宽,出纳杨仲银,注册资金500万。截至7月13日,已登记核实的涉非人员204人,涉非资金3202万余元。

3.横山县宏宇伟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人思希宏,担保人思作胜、秦宇。截至7月13日,已登记核实的涉非人员152人,涉非资金967万余元。

4.东兴担保公司:法人钱小军。截至7月13日,已登记核实的涉非人员27人,涉非资金428.5万元。

5.横山县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28日,法人郑山,会计姜峰之,出纳苏加义,注册资金1000万。截至7月13日,已登记核实的涉非人员8人,涉非资金423.5万元。

6.横山县汇渊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9日,法人边美连(边二莲),经办人牛艳,注册资金1000万。截至7月13日,已登记核实的涉非人员9人,涉非资金295万元。

7.榆林诚信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王飞,借款人郑振雄,担保人贺永祥,出纳刘有智。截至7月13日,已登记核实涉非人员14人,涉非资金193.5万元。

8.外蒙古腾原龙国际商贸责任有限公司:法人高生贵。截至7月13日,已登记核实涉非人员20人,涉非资金591.1万元。

9.陕西威纳投资横山分公司:法人刘东,出纳钟凤霞。截至7月13日,已登记核实涉非人员6人,涉非资金101万元。

10.榆林市金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人马飞,借款人茆治民,担保人贺永祥。截至7月13日,已登记核实涉非人员9人,涉非资金132万元。

11.谢林祥民间借贷公司:借款人谢林祥。截至7月13日,已登记核实涉非人员19人,涉非资金138万余元。

12.横山县盛海源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朱海飞。截至7月13日,已登记核实涉非人员7人,涉非资金57.9万元。

13.丰盛达投资公司:借款人乔裕郡。截至7月13日,已登记核实涉非人员2人,涉非资金35万元。

14.横山秦丰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秦波,会计梁长贵。截至7月13日,已登记核实涉非人员2人,涉非资金14.5万余元。

15.百川公司:借款人李海浪,担保人折姝姝。截至7月13日,已登记核实涉非人员1人,涉非资金8万元。

涉非个人(7起)

1.陈立峰个人集资:负责人陈平,会计陈立峰。截至7月13日,已登记核实的涉非人员107人,涉非资金581万余元。

2.胡世杰个人集资:借款人马国友,担保人胡世杰、杨万雄、张安予。截至7月13日,已登记核实的涉非人员24人,涉非资金294万余元。

3.张元春个人集资:借款人张元春。截至7月13日,已登记核实涉非人员12人,涉非资金185.6万元。

4、高步伟个人集资:借款人高步伟,截至7月13日,已登记核实涉非人员3人,涉非资金160万元。

5、赵占东个人集资:借款人赵占东,担保人曹继斌(曹三雄)。截至7月13日,已登记核实的涉非人员28人,涉非资金148万元。

6.张震个人集资:借款人张震、郭小瑛,担保人张鹏亚。截至7月13日,已登记核实涉非人员8人,涉非资金192.2万元。

7.王海军个人集资:借款人王海军。截至7月13日,登记核实涉非人员22人,涉非资金193.9万元。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起):

    1.陕西省横山县众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郑吉锋,涉非群众211人,涉非资金5317余万元,刑事拘留4人,逮捕1人。 

2.横山县昌盛蔬菜种植合作社:法人胡治杰,涉非群众257人,涉非资金2700万余元,刑事拘留3人。

3.佘应平个人集资:涉案资金473万元,涉及受害人16人,刑事拘留2人,逮捕2人,以集资诈骗起诉1人。

4.榆林顺意商贸有限公司:法人叶顺意,经办人杨婧。截至7月13日,已登记核实的涉非人员41人,涉非资金925万余元。

    (三)金融市场风险排查情况。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县处非办对所有注册的六类公司进行排查,共梳理出已注册公司52家,其中,担保公司15家,投资公司15家,典当公司5家,投资咨询公司13家,小额贷款公司4家,其中有8家公司涉及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经过前期摸排和分析,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县政府印发了《横山县2015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的工作目标,发挥了各成员单位在风险排查工作中的联动作用。2015年2月12日,县处非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横山县化解民间融资风险、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暨金融风险排查大会”。会议要求全县注册的非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典当、投资和投资咨询等公司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上交自查报告和签订“承诺书”;会后共有25家在册公司积极配合,上交了本公司的自查报告(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并签订了“承诺书”,承诺了“不违规经营、不非法集资、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四)案件受理移交情况。截至目前,以函告的形式向工商部门移交涉非公司8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交食品安全线索1条,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回复《关于刘克儒反映高勇非法集资问题调查结果的复函》一份。

    (五)案件调查取证及处置情况。处非办现临时设立五个专案组,对已受理具备调查条件的16起涉非案件分别落实到各专案组进行办理,并逐步落实了“一件专案、一个方案、一套人马、一名县级领导包抓”的“四个一”责任制。目前,各专案组已经分别完成了对所接案子的前期摸底排查和初步调查取证工作,并已追缴回宏宇伟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用涉非资金购买的二石磕煤矿原始股1万元的股金证(原购买价650万元),查明、暂扣两套房产转让协议、奔驰轿车1辆

(六)涉非资金兑付情况。根据市上要求,结合业务实际,县处非办申请开设了“横山县化解民间融资风险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费专户”和“横山县化解民间融资风险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涉案资金专户”。所有涉非资金一律打入“涉案资金专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去除已付本金及利息,按比例兑付剩余本金的方式进行兑付。2014年底,给宏宇伟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横山县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113名涉非群众进行了第一批兑付,共兑付涉非资金82.5万元。

(七)调解稳控情况。目前,经过与26起案件群众代表进行沟通协商,较好的稳住了上访群众,稳控压力有所减轻,但是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后期爆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可能性还会增加。

(八)宣传教育情况。一是开设官方微信。为规范对外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处非办开通“横山县处非办”官方微信认证,及时发布官方消息及处非动态,有效争取了群众对处非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今年6月17日,省处非办督导组副巡视员罗华军同志来我县检查时,对我县的处非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对处非办开通微信公众平台作出了高度评价,建议市处非办将这一经验在全市广。二是强化宣传效果。5月15日上午,以“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为契机,相关部门在政府广场进行了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和现场交流解答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如何识别非法集资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的相关内容,并列举了我县已发生的典型案例,让大家了解非法集资带来的危害;让群众明白什么是非法集资,遇到问题怎样举报,处非办的工作职能是什么,可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次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7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手册200余册,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3.拓宽宣传渠道。县处非办于2015年5月发布了“防范非法集资,提高风险意识”的公告,并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公益性处非宣传片,在县城主街道固定5块LED进行相关涉非法律知识宣传,在县环城路租赁17根路灯杆广告位,悬挂广告标语进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近期还编印了《民间借贷宣传教育读本》。通过全方位的宣传使广大群众对民间借贷有了重新的认识,提高了防范风险的意识。

同时,要说明的是,为了提高处非办人员的业务水平,4月15日上午,县政府邀请市委理论讲师团团长雷润峰同志对县处非办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5天的业务培训,办案人员受益匪浅,有效的提高了业务能力。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用车不便有待协调。随着处非办受理案件逐渐增多,各专案组在办理过程中,外出用车较为频繁。在实际操作中,用车协调不便,影响了案件的办理效率,而且在处非宣传等方面也需要车辆,这已严重制约了处非工作的开展。

(二)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处非工作的开展,需要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对本辖区及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宣传和前期摸排工作,同时还要积极配合处非办开展工作。但由于涉及单位多,工作面广等原因,目前各相关单位配合不力,工作开展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办案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办案组组员以前未曾在政法系统工作过,不熟悉办案流程,不懂得办案技巧,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容易走弯路、绕圈子,特别是在遇到阻力的时候,不会变通,影响了案件的进展。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强化宣传,提高认识。依据已制定的《横山县开展化解民间融资风险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方案》,实现宣传活动常态化,扩大宣传范围,强化正确引导,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和民间融资风险的认识,不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二是提高水平,完善机制。处非队伍成员来自各个部门和单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队伍建设和管理面临着重要的挑战。因此,需要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机制来加强人员、工作的管理,实现“以制度管人、做事”的目标。

三是抓住核心,力促追缴。对第三方资金的追缴成为办理案件的关键。县处非办通过多方协调已经与县法院、检察院达成初步共识,由处非办收集债务人涉及第三方资金的信息,告知法院,由债务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在受理第三方资金追缴案件上给涉非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判、快执行,并将执行回的资金直接打入“横山县涉非资金专户”,由县处非办根据涉非案件处置情况进行兑付。若遇到执行难的问题,可会同处非办一同进行调查,若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直接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运用上网追逃等措施,尽快追回第三方资金,力争尽快化解、处置一批涉非案件。

四是纳入考核,形成合力。处非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触及民生根本,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任务,需要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拳头,为此要建立健全对成员单位的考评和监督制度,将处非工作纳入对各成员单位的年终考核,引起各成员单位的高度重视,加强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处非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并请与会领导和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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