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纪委通报6起典型案例 |
发布时间:2018/10/10 浏览次数:18212 次 来源:横山区纪委 作者: |
1、横山区老龄办原主任李养能套取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间,李养能两次借下乡用车之机,指使会计从单位财务中报销36万元租车费,除部分用于单位支出外,将剩余5.65万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18年7月,李养能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两级)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横山区雷龙湾镇副镇长管燕飞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1年至2012年间,管燕飞为武镇冯家墕村争取人饮工程项目,收受该村村委会主任高某某人民币5000元。2018年9月,管燕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5000元。 4、横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康凯收受他人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3月,康凯收受案件当事人杨某某两条中华香烟、两瓶五粮液及人民币10000元;2017年,康凯两次收受案件当事人梁某某人民币7000元。调查前康凯将17000元人民币退还当事人。2018年9月,康凯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横山区武镇三丰则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平、村委会原主任左宏英挪用专项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周平、左宏英商议将县扶贫办打入贫困户银行账户的42万元改厕改圈、小杂粮种植补助资金收回,用于实际改圈改厕和整村推进项目支出后,将剩余的277840元平均分给全体村民。2018年8月,周平、左宏英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横山区煤炭管理站8名职工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2018年6月25日至6月30日,横山区煤炭管理站驮家洼计量站值班人员李宏占、刘世海先后将20辆未带煤检票的运煤车放行,并收到好处费6000元,其中600元用于计量站灶务支出,剩余5400元分给站长吴士周500元,其他7名值班人员每人分得700元。2018年9月,吴士周、李宏占、刘世海、白成海、王海霞、张莉、张万军、雷子东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共收缴违纪资金5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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