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议 |
发布时间:2018/5/26 浏览次数:17977 次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大网 作者: |
(2018年5月25日榆林市横山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按照榆林市人大办公室《关于推进榆林市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榆人办发〈2018〉7号)文件精神要求,5月2日至9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财政、审计部门负责人赴外省先进县(市)就预算审查及联网监督工作考察学习。 2018年5月25日,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区人大调研组关于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 会议认为,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对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降低财政风险,实现科学、民主、依法理财,促进财政运行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具有重要意义,特作出如下决议: 一、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区人大常委会要根据《预算法》、《监督法》等法规要求,主动作为,善于监督,深度参与,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拓展监督范围,提高监督实效。尽快充实预算审查专业人员,成立预算审查专家咨询委员会。推进预算联网监督,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设备,确保如期完成市上预算联网监督任务。 二、科学及时编报预算。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加强和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预算,将一般公共收支、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经营、社会保险基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推行零基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以零为起点,数额一年一定。提前编制预算,细化预算内容,按法定时限报送草案。 三、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在预算执行、政府专项资金、重点项目、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定期向区人大报告审计监督工作情况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区人大将跟踪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对屡审屡犯、久拖不改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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