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
发布时间:2018/5/25 浏览次数:3250 次 来源:横山人大网 作者:曹国保 |
5月25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振华主持召开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副主任牛清国、鲁加良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唐朝文,区政协副主席张海燕,区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横山公安分局、司法局等有关机关、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各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区人大法律顾问以及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七五”普法工作的视察报告、关于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王圪堵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雨季城区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提出和办理暂行办法》、《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和《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免职议案。
会议结束时,王振华强调,针对历年来“一府两院”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中存在的重视程度不够、办理质量不佳、落实情况不好等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三个《办法》,进一步规范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决议、决定和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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