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横山人大网! 今天是:
调查研究 当前位置:首页 -> 自身建设 -> 调查研究
增强审议发言效力之我见
发布时间:2018/5/10  浏览次数:2313 次  来源:陕西人大网  作者:梁宗建


  会议审议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的主要方式之一,审议发言的质量直接决定着审议效果。如何才能使审议发言达到预期目的,更具效力?笔者认为,审议发言其实就是一场没有实质对手的辩论,要使这场辩论精彩、取胜,就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

  一要精心做好发言准备。会前,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结合会议审议议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有关部门职能职责,并根据“一府两院”事先提供的工作报告,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也可以召开相关议题讨论会,就审议发言范围、侧重点做以明确,避免发言出现重复现象。同时,必须准备书面的发言提纲,明确要义,以提高会议效率。
  二要建立重点发言人制度。对于一个审议议题,发言人员的确定,不能只限于参与调研、检查的组成人员,可以把熟悉某项工作、参与过或知晓某个行业、掌握某项技能的组成人员列为发言对象,这样,审议发言不仅言之有物,而且有鲜活的事例和生动的实践来支撑,有利于避免人人发言、事事都说、没有重点的现象发生。
  三要邀请列席人大代表发言。近年来,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已被各级人大普遍成熟运用。人大代表来自基层,他们审议报告、事项的角度不同于一般组成人员,他们的发言更具有代表性,更多时候,他们可以克服组成人员碍于“面子”而不能说的尴尬,能更多、更实地反映群众心声,反映民意、民愿、民情。
  四要注重灵活运用发言方式。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决定有关重大事项或人事任免,组成人员的发言首先是审,就是要表明自己对报告或事项的态度,也就是同意与否,再接着“议”,该肯定的成绩不能忽视,该指出的问题不能回避,更重要的是要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发言中不妨穿插一些询问甚至质询,让审议发言的“辣”味更足,“刚”性更韧。另外,在语言运用上尽可能用口语,使审议更“接地气”,予支持于监督之中,把监督和支持结合起来,彰显人大监督的力度。
  五要定期评判审议发言。常委会后,要定期组织组成人员就会议发言进行小结,对整个会议的审议发言进行分析、评判,找出最佳的发言角度,最好的发言形式,最强的发言效力,在分析中学习,在对比中提高。日常工作中,可以通过工作赛讲、议题辩论,学习研讨等方式锻炼、提高组成人员发言水平,展示其不凡的素质,不断增强审议效力。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为国家监察体系筑牢法治根基
[下一篇]:提高人大监督的落实力
版权所有: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 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主办: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技术维护:0912-7611403 邮箱:hsrd2015#sina.com
陕ICP备案15009576号 陕公网安备 61082302100012号 建议使用IE9以上版本浏览器 1360*1280以上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