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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7/8/4  浏览次数:3467 次  来源:横山人大网  作者:

 

  2017年7月28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现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意识。要把《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七五普法宣传。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校园德育工作重点常抓不懈。激活社区宣传功能,扩大宣传面进而引导家庭教育。要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培训,改变家长的教育观念,重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二、建立统一协调管理的领导机制。设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整合各部门资源,形成合力,有效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三、切实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区政府要加快文化、体育、科技等公益项目场所的规划与建设,为未成年人提供有益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场所。要把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管制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坚持对校园周边的流动小摊小贩、学生小灶、音乐噪声、交通安全、治安环境等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整治,还校园一个清净安全的环境。要高度关注校园歧视、校园暴力现象,做好寒暑假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

  四、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在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确保其合法权益。在离婚案件中要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切实落实好监护人的责任。对未成年人涉毒事件予以高度关注,有效预防、严厉打击诱导、教唆、胁迫未成年人的涉毒犯罪活动。

  五、加强对留守、残疾、流浪、乞讨等特殊儿童群体的保护工作。加强家长法制教育,督促落实留守儿童监护主体责任。要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要健全落实救助保护机制,加强对流浪乞讨儿童的安全管理、情感关怀和生活照料。要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

  以上审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区人民政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区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处理,在60天内由办事机构将研究处理结果送交区人大常委会文教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交常委会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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