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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精准扶贫工作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7/8/4  浏览次数:3578 次  来源:横山人大网  作者:

 

  2017年7月28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区精准扶贫工作的视察报告》,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搞好动态管理。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省、市扶贫开发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对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目的要求再宣传、再动员,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区委关于精准扶贫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时刻把扶贫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上、体现在行动上,用典型事例,对比算帐等形式,充分激发贫困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早日达到“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的基本要求。坚持对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贫困户信息库,确保既不遗漏真正的贫困人口,也不把非贫困人口纳入扶贫对象,切实做好贫困人口信息管理,建立完善脱贫退出和返贫纳入的动态管理机制。

  二、做到分类施策,提高扶贫实效。一切从贫困村、贫困户实际出发,弄清贫困原因,把准脉、开好方、见成效、得实惠。坚持开发扶贫与救济扶贫“双轮驱动”,对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强烈脱贫愿望的贫困户,应优先“技术”、“项目”扶持;对有劳动能力但等靠要思想严重的,要进行耐心教育和引导;对完全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一般实行兜底保障。要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积极推进“公司+基地+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能人+贫困户”等发展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致富能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把贫困群众的利益联结起来,通过土地流转,增加租金和务工收入,助推贫困村经济发展,贫困户增加收入,实现长效脱贫。对易地搬迁的贫困户,要认真研究落实有关政策,让贫困群众得到最大实惠,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对上年符合脱贫标准的贫困户,要帮助其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现象出现。

  三、坚持统筹协调,形成扶贫合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脱贫工作中遇到的帮扶工作不协调、资金整合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及时等普遍问题和疑难问题。按照“多个渠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严格资金使用管理,让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真正把产业扶贫、技术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交通扶贫、水利扶贫、生态扶贫、电信扶贫、金融扶贫等有机结合起来,走可持续、有实效的精准扶贫路子,防止表面脱贫、数字脱贫。广泛动员机关单位、社会各界、企业商户、群众团体、慈善机构、邻里乡亲及个人以多种形式投身扶贫事业,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工作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帮扶干部责任,细化帮扶任务,创新帮扶方式,切实为贫困群众选好路子、上好项目、教好技术、筹好资金、供好信息,努力提高帮扶实效。

  四、强化考核问效,确保如期脱贫。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机制,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充分调动各级干部脱贫攻坚、谋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扶贫部门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管理力度,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发挥好指导、协调和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村两委班子的作用,把基层组织建设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使农村基层组织真正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出现问题,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以上审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区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处理,在60天内由办事机构将研究处理结果送交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交常委会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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