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审议意见 |
发布时间:2017/8/4 浏览次数:4022 次 来源:横山人大网 作者: |
2017年7月28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视察报告》,现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科学论证,统筹谋划。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前期的考察论证、可行性研究及配套设施建设,尽量减少项目实施的盲目性、主观性、随意性,在项目规划、引进、布局和实施等方面,切实增强前瞻性、战略性、科学性,努力追求项目的整体效果和社会效益。 二、主动作为,破解瓶颈。积极主动与金融机构搞好对接,申请县区项目基金,利用新型融资模式引进民间资本,强化社会融资,解决筹资难的问题;在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的同时要通过复垦整理、林地改造和依法收回闲置土地等措施,获取新增用地。 三、加强整治,优化环境。尽快制定优化投资环境的制度、办法、措施,明确投资环境的部门和责任人,增进共识,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做好投资环境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建立统一的指挥协调体系,成立精干、高效的投资环境保障队伍,加大打击力度,增强投资环境保障能力,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提供良好环境。 以上审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区人民政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区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处理,在60天内由办事机构将研究处理结果送交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交常委会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7月28日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上一篇]: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审议意见 |
[下一篇]: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精准扶贫工作的审议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