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关于对天然气用户安装报警安全装置的建议 |
提 案 者: | 王思雄 |
承办单位: | 天然气公司 |
提案内容: | 应天然气用户的要求,建议我县对天然气用户安装漏气安全报警装置,确保用气安全。 2016-06-13 13:57:42 |
承 办 人: | |
办理情况: | 王思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天然气用户安装报警安全装置》的建议收悉,现将回复如下: 根据《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居民用气用户应当安装燃气安全自闭阀,提倡安装使用燃气泄露报警器。现行政策下,燃气安全自闭阀在入户安装时全部配备到位,对于燃气报警器视拥护用户意愿而定,不带有强制性,况且现存居民燃气泄露报警器传感器的寿命一般为2年,如工作环境恶劣的话,有效期2年都难以达到,其中不乏有错报现象,比如做饭时煎炒油烟较大时,也会进行报警,给居民带来了没必要的惊慌。我们也随时关注涉及燃气安全的报警装置的相关技术问题,一旦有更科学实用的报警装置出现,我们会按照《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鼓励用户进行安装。 2016-11-17 14:4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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