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关于升级改造老旧小区、居民区、彩钢房商部用电线路的 建议 |
提 案 者: | 师金玉 |
承办单位: | 电力分局 |
提案内容: | 我区城区内老旧小区大部分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所建。随着城区面积不断扩大,陆续有群众在公路两旁搭建彩钢房搞商业出租。早期搭建的彩钢房材质里全部没有添加阻燃剂,所以在发生火灾时燃烧速度相当快,不能及时扑救,损失相当严重。在体制改革中,被撤销单位的房屋及老旧小区、居民区、彩钢房商铺,都普遍存在供、配电设施老化、私拉乱挂、变压器动力不足等问题。尤其在夏、冬两季用电高峰期,陈旧的电力设施负荷超重,每年都有用电不当引发火灾,给居民或商户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
建议: 由电力部门牵头,市场局、街道、社区协调配合,严格落实房主、业主主体责任,对不符合使用标准或老旧线路强制进行升级改造,对达不到规范使用要求的不予供电,待整改验收合格后再予以通电。多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率,有效保障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022-04-04 09:59:12 |
承 办 人: | |
办理情况: | 师金玉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升级改造老旧小区、居民区、彩钢房商铺用电线路的建议》(第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关供电所辖区内共计成规模的老旧小区18个,其中邮政小区、石油小区、电信小区于2018年实行“三供一业”改造。 第一批次老旧小区工行家属院、农行家属院、木材家属院、教育小区、光明小区已改造完成;电力线路同步整改。第二批次老旧小区横中家属院、公路段家属院、职教家属院、康达小区、炮厂家属院正在改造施工中,我所严格按照区委第30号文件执行,加强过程管控,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标准施工,与住建部门对接,不留隐患。 未改造小区有建行家属院(供电方式为合表用户),国税家属院(一户一表);税苑小区(一户一表),二中家属院。 2023-04-04 09:5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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