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关于榆靖路横山通车路段完善交通设施开展交通事故整治的建议 |
提 案 者: | 李小峰 张崇毅 |
承办单位: | 公安局 |
提案内容: | 榆靖路横山段的通车对于广大群众往返榆横和物质流通提供了极大地便捷条件,对于横山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由于路况好,过往车辆速度过快,但该段公路的交通设施不完善,致使该路段交通肇事率、人员伤亡率居高不下,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很大损害。据有关部门统计,该路段自通车以来,共发生交通肇事上百起,人员伤亡60余人。完善该路段交通设施,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为了使该路段真正成为一条康庄大道、幸福之路。
建议: 一、在岔路口建立健全交通信号系统,使车辆有序安全通行。 二、对该路段设立限速系统,科学设定限制速度,杜绝车辆超速行驶。 三、完善路况指示牌设置,方便车辆进出。 四、开展交通事故整治活动,规范交通秩序,提高驾乘人员安全通行意识。 2018-05-17 10:56:40 |
承 办 人: | |
办理情况: | 李小峰、张崇毅等12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榆靖路横山通车路段完善交通设施开展交通事故整治的建议》(第5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榆靖公路怀远大道(芦草梁十字至中煤西门口)由区财政投资200余万元对该路段的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进行建设,现已实施完毕。榆靖公路芦草梁十字的红绿灯设施,以及榆马大道的定点测速设施正在建设当中。对于目前还未交工验收已通车的榆靖公路无定河特大桥至芦草梁十字路段,我局交警大队已建议道路管理部门和道路经营单位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以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必须与公路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请您关注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官方微博:横山警务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 2018-10-11 14:3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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