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关于加大农村交通工具管理力度的建议 |
提 案 者: | 师金玉 |
承办单位: | 公安局 交通局 |
提案内容: | 随着社会发展,广大群众的出行量相当大,但出行方式相对单一,出现大量三轮摩托拉人现象,对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很大隐患,其中大量的三轮摩托驾驶员都属无证驾驶。
建议: 一、加大对三轮摩托非法拉人的打击力度。 二、加大农村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投放量。 2018-05-17 10:55:26 |
承 办 人: | |
办理情况: | 师金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交通工具管理力度的建议》(第5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三轮摩托车拉人,我区共开通通村客运线路34条,运行客车48辆,悬挂通村客车乘车联系牌44块,282个建制村通了客车,4个建制村通了赶集车,53个建制村实现了电话预约乘车。多次督促榆林市恒泰集团横山通达公司积极与各建制村委会签订运输协议,出行人数超过10人将专车前往接载,不足10人由村民电话预约乘车时间以其他方式前往主路候车。研究并制定了“横山区未通客车建制村名单及未来三年内通客车任务计划”,争取早日实现全区建制村100%通客车。 榆林市横山区交通运输局 师金玉等11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交通工具管理力度的建议》(第5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农村道路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问题,各镇政府要切实按照《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横政办发【2016】135号)具体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要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镇政府、办事处、农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属地管理责任,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2018年,我局交警大队持续加大对农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超过核载人数且无证驾驶的当事人一律行政拘留,对于有驾驶证违法载人的行为一律罚款处理。截至目前,共查处三轮违法载人32起,行政拘留17起,罚款15起。 对于农村地区公共交通工具的投放工作,不属于我局交警大队管理。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请您关注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官方微博:横山警务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 2018-10-11 14:3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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