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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尽快解决我区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遗留问题的建议
提 案 者: 李 云
承办单位: 住建局
提案内容: 自2008年起,我区房地产开发市场呈蓬勃发展的态势,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致已竣工项目无法按时验收,原因如下:
一、现在核定项目占地面积是以座标点进行测量,故住建部门认为与规划许可不符;
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宗地面积均为人工测量或依原产权证面积进行核准或批准,故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时,实际占地面积与产权证面积出现不符现象。
二、政府相关房地产政策日趋完善,与原政策不衔接或无明确的执行时间节点,导致规划许可指标与新出台政策不符,项目无法通过验收。
存在问题:
项目无法及时通过验收,致开发企业无法为业主办理产权证,激化业主与开发企业、业主与物业公司、开发企业与银行等各方面的矛盾;
建议:
从我区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建议由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对2016年12月以前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开发项目,做为遗留问题,依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研究制定相关办法,统一解决,避免出现不安定因素。

2018-05-17 10:05:53
承 办 人:
办理情况: 李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我区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遗留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随着我区房地产业的发展,建设项目完工后遗留诸多问题如:建设内容与工程规划许可中容积率、绿化率等指标不符、未通过专项验收、新旧政策衔接等问题影响项目竣工验收,搁置多年一直悬而未决,造成一定的社会稳定风险。
该问题已引起我局高度重视,2018年3月已将该问题提交区政府会议进行讨论,但未出台详细政策规定。6月份市人大、市政协、区人大分别对全市房地产业及物业管理进行调研时,我局结合本区实际向市人大、市政协、区人大做了详尽汇报并提出解决思路,请求推动解决这一问题。通过市人大、市政协积极呼吁,市政府于2018年出台了《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化解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榆政办发【2018】43号)文件,对化解榆林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我区根据该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区实际出台了《榆林市横山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榆林市化解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横政办发【2018】119号)文件,以指导我区化解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文件出台后我局召集区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部分业主代表及相关部门对该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与宣传。该文件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各项目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申报,2019年年底前用一年时间采取一事一议、一事一批方式对城区规划区内及西南新区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进行逐步化解。
2018-10-11 14: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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