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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工作的建议
提 案 者: 曹培明
承办单位: 住建局
提案内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作为新兴产业的物业管理行业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已密不可分,但由于该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各从业公司服务水准良莠不齐,导致业主与从业公司间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成为影响稳定的隐患。为此我们建议制定一套完善的物业管理准入制度,加大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严把从业资格审查,从源头上遏制矛盾纠纷的发生。
2017-12-15 09:26:02
承 办 人:
办理情况: 曹培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快制度的建立健全。由于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处于初级阶段,物业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仅仅依据宏观的法律法规难以解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我区现状,我局拟定并提请区政府出台了《榆林市横山区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用于指导保障房小区的物业管理,通过应用,解决了保障房小区多年累计的难题,对改善物业管理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效果,目前正逐步将此思路及办法推广应用到其他住宅小区。
理顺管理体系,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物业管理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综合性系统服务工程,需要多个部门相互支持、配合、协调。2017年国务院取消了二级及以下物业资质审批,物业服务企业只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住建部门不再对物业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查。根据《榆林市物业市场监管办法》(榆政发【2017】1号)文件精神,明确了工商、物价、消防、社区等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理顺了相关行政管理体系。2017年6月22日,由住建局组织,工商、物价、横山街道办事处、双创办、白界镇、所有在横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参加的物业管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动员部署会召开,会上结合《榆林市物业市场监管办法》统一了思想认识,对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协调机制进行了明确,对物业服务企业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结合国卫复审,对各物业服务企业整改提升进行了安排部署。
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及结果应用。一是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家物业公司建立物业企业监管档案。7月14日开始,在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始物业管理实地检查,将发现的问题现场告知物业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将检查结果作为企业年终考评的重要评判指标。二是通过业主打分,对业主满意度低于70%的物业服务企业记录在案,对综合考核未达到80分的企业记录在案,此项记录将作为工商部门对企业诚信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对服务业绩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在考核中评为优秀企业的将在政策扶持、奖励等给与优先考虑。
联系人:李保台 电话:0912—7611174
2017-12-15 12: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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