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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进一步规范封山禁牧管理工作的建议
提 案 者: 张晓晨
承办单位: 林业局
提案内容: 封山禁牧是恢复生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各乡镇反复贯彻落实关于封山禁牧的一系列部署,禁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在具体禁牧工作中,单纯靠乡镇的力量无法完成封山禁牧任务,在执法过程中难度较大,需要上级禁牧工作部门的大力配合,解决单方禁牧执法取证难等问题。
建议:
区封山禁牧大队加强工作力度,加大对偷牧、夜牧者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密切与乡镇工作队的配合,确保封山禁牧工作的有效实施,有效加大打击力度。
2017-12-15 09:25:05
承 办 人:
办理情况: 张晓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大队工作力度的建议》(第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封山禁牧基本情况
1995年开始,我区在生态环境恶化,发家致富难的双重压力下,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率先在城关镇曹阳湾村实施封山禁牧、舍饲养畜,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丰收,为解决长期困扰我区农业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1998年,我区在认真总结曹阳湾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区实行封山禁牧、舍饲养畜。十多年来,省、市相继颁布了封山禁牧省长令、市长令,省人大颁布了《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我区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封山禁牧政策措施,同时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全面实施“三北工程”、“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等四大林业重点工程。99年以来,完成人工造林125万亩,飞播造林50万亩,封山育林6.5万亩。近年以来,新一届区委、区政府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实施“一黑、一白、一绿、一城”四个一工程,把封山禁牧设施养羊作为生态立区、产业兴区的战略发展措施,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推行“以草定畜、动态管理”的工作办法,全区各级认真贯彻省、市、区出台的各项封山禁牧政策,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集中整治、狠抓管护,封山禁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严重反弹的局面迅速得到扭转,乱牧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生态植被恢复明显,全区现有林地面积260万亩,人工种草保存面积120万亩,森林覆盖率32.3%,比建国初期提高了31.9个百分点。几年来,林业扶持养羊专业户180个,发展养羊专业村26个,养羊专业户1260户,全区羊子存栏数由禁牧前的20万只提高到今年的190多万只。羊产业已成为我区的四大主导产业之一。封山禁牧舍饲养畜工作取得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开展三个方面教育
封山禁牧是搞好生态环境建设的突破口,是保护和尽快恢复植被的关键和保障。推行封山禁牧有利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利于借助自然力量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有利于促进传统畜牧业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加速畜牧业产业化进程,有利于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使农民脱贫致富,确保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一是以林业工作站、草原站、森林公安干警为对象进行了执法培训教育。二是以乡镇干部和村级领导为对象开展了政策形势教育。三是以农民特别是放牧户为对象开展了改变传统放养模式的宣传教育。在集中宣传教育期间,林业、宣传部门组成政策宣传组,深入乡村、农户,广泛宣传《森林法》、《草原法》、《防沙治沙法》、《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等有关封山禁牧政策文件;各乡镇分别成立调查摸底组,对各村的羊子饲养现状重新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了全区羊子饲养底数及禁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整治的任务及重点。通过多形式、全方位、多途径的宣传教育,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达到了家喻户晓的目的,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封山禁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强化领导、夯实四个责任体系
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封山(沙)绿化,舍饲养畜的意见》《榆林市封山禁牧工作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针对封山禁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区上制定出台了《横山区封山禁牧舍饲养畜管理办法》、《横山区封山禁牧工作管理及责任追究办法》两个政策性文件。区上成立了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封山禁牧领导小组,并从林业干部队伍中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了区封山禁牧督查巡逻队,各乡镇也成立了乡镇禁牧稽查队。明确了四个责任主体,即乡镇人民政府是封山禁牧工作的行政责任主体,乡镇党政一把手是封山禁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林业、畜牧部门是封山禁牧工作的执法责任主体;区禁牧督查巡逻队是封山禁牧工作的管理责任主体;区纪委、监察局是封山禁牧工作的责任追究主体。区上将禁牧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四个责任体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和奖惩兑现,形成了禁牧不力督查处理、督查不实责任追究的工作格局,为封山禁牧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责任措施。
(三)依法整治、落实五项处罚措施
坚持把依法管理,严厉打击作为确保封山禁牧政策顺利落实的重要措施来抓,在工作中认真落实五项处罚措施。一是对非法放牧者,每只羊每次处罚30元,每只大牧畜每次处罚50元,屡教不改、肆意阻挠执行政策的,按程序管一批、关一批。二是放牧者属于退耕还林户的,停止兑现退耕还林补助款。三是发现放牧一次的村,扣除该村村干部工资的5%。四是发现放牧一次的村,每只扣除该放牧户户口所在地乡镇和放牧行为发生地乡镇财政转移支付100元。五是对乱牧行为管制不严、督查不力、处罚不到位,隐瞒不报,随意截留、挤占、挪用、违规使用罚没款行为的责任人,严格予以追究。同时,在全区范围内明令“三个严禁”,即严禁在林地内放牧;严禁挤占、挪用封山禁牧罚没款和封山禁牧专项经费;严禁损坏、移动为封山禁牧的标志和设施。今年以来,坚持治管并举,严管重罚、齐抓共管、定期督查与不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打击一批偷牧、乱牧钉子户,起到了罚一儆百,震慑一片的作用,有效制止了人为因素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四)完善政策、建立六种长效机制
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北部风沙区林草资源广阔,引导走“高品质、大规模”养殖的路子。针对南部山区缺少饲草,羊子数量少,散放危害大的实际,走“以草定畜、以舍定畜、小规模养殖”的路子。二是在“两改两建”上做文章。为了改变传统的放养方式,改良羊子品种,政府资助了一百多个羊子圈舍的修建,资助了十三个饲草加工厂的建设。三是扩大林草种植面积。全力实施15万亩“三北四期”造林面积,重点向南部山区倾斜,达到以退促封的效果。四是扶持带动,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对5个重点养羊村重点投资扶持,购置了铡草机、粉碎机等设备,开辟了沙区灌木养羊示范基地,并对重点养羊村进行了草地更新规划设计。五是加大护林员队伍建设。林业局每年将天保工程100-200万元用于封山禁牧工作聘用护林员,从精准扶贫对象中选聘了104名护林员,即加大护林员队伍又加快脱贫步伐。六是实行“三情四网两管理”,即掌握三情:山情、牧情、畜情;建好四网:群防群治网、边界联防网、案例督查网、情报信息网;突出“两管理”:队伍建设管理、执法规范管理。通过这些配套政策的落实,很好地实现了封山禁牧后畜牧业不萎缩,农民收入不减少的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封山禁牧工作仍然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形势严峻,丝毫不容乐观。
一是羊子数量与饲草圈舍设施不配套,草畜矛盾突出。特别是2015年以来,返乡农民增多,养羊放牧是第一选择,导致羊子数量剧增,无圈舍、无饲草、乱牧是必然的结果。因此去年封山禁牧工作反弹十分严重,受到市上多次批评。区上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情况有所好转,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草畜矛盾,放牧反弹随时会发生。
二是执法难。对一些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乱牧行为的处治措施难以落实到位,部分正常人群的放牧行为因阻挠、抗法导致处罚措施难以落实,且封山禁牧执法依据相对偏软,依法处理必须经过调查取证、处罚听证、复议诉讼、申请执行等许多环节,一个环节遇阻或脱离,就会造成执法犯法,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必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未交罚没款的多的是,却没有一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使申请法院也不会受理,所以违法放牧户拒不缴纳罚没款就再没好的办法处理,封山禁牧执法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久而久之,执法人员乃至执法机构对查处封山禁牧案件缺乏了动力、丧失了信心。
三是各级特别是乡镇一级对封山禁牧工作厌战情绪严重,封山禁牧工作只有责任追究,没有激励机制,配套的奖惩措施不健全。禁牧工作冷热现象突出,也是导致封山禁牧工作反弹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是工作经费仍然短缺。各级封山禁牧工作经费未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即使以后纳入了预算又因三公经费管理严格,因封山禁牧工作是一项很具体的工作,支出不好在三公经费中列支,直接影响乡镇封山禁牧队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建议
一、出台政策对舍饲养畜实行审批制度,养羊户饲养羊子量20只以上的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区林业部门、畜牧部门会同乡镇联合考察确定是否可以养羊、养殖规模、养殖地点等,并颁发养殖羊子许可证,并实行跟踪监管。
二、出台政策对一年内三次以上(包括三次)在林地内放牧50只以上的放牧户实行行政拘留措施。
三、对封山禁牧工作的经费使用出台专门的管理办法。
五、今后的工作思路
1、进一步提高认识。封山禁牧工作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反复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长抓不懈的思想。要牢固树立广大干部群众对封山禁牧改善生态环境和发展畜牧业的决心和信心,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和放松,巩固已有的成果。
2、进一步加大宣传。不少群众对封山禁牧政策的连续性持观望和怀疑态度,存在活思想。因此,要继续加大宣传攻势,在群众中彻底消除侥幸心理,形成封山禁牧步步紧迫、毫不松懈的舆论氛围。采取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多形式、多方位、多途径的宣传。利用集市、庙会等活动,组织封山禁牧督察巡逻队发放宣传单,并致全区养羊户发公开信等形式,宣传封山禁牧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宣传封山禁牧的政策和处理办法。每个乡镇要将《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为主的政策、法规等宣传材料入户率达95%以上,所辖行政村有固定封山禁牧大幅标语,镇及所辖行政村建立封山禁牧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实行制度上墙,挂牌管理。
3、进一步加强稽查督查,和乡稽查队、基层林站密切配合,联合行动,深入山头地块特别是交通不便的地区进行巡查,打击钉子户。一是要求每个乡镇上报一个偷牧、夜牧的“难点村” 进行重点整治。除了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外,采取宣传教育、政策扶持等措施,引导其以草定畜、舍饲圈养。二是建立通报制度。按月按季度定期以简报的形式通报市、区封山禁牧督查情况。以达到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调动乡镇、村封山禁牧工作的积极性。三是重点全力打击四条主要道路两侧,即:高速路、苦石路、横子路和204省道;三个重要林地,即各项林业工程造林地、常绿树种造林地和国营林地;两个周边,即区城周边和乡镇所在地周边;一个基地,即:封山禁牧舍饲养羊示范基地。
(联系人:李文平,电话13571231388)
2017-12-15 12: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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