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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南部山区乡镇建山地苹果园的建议
提 案 者: 赵春荣
承办单位: 农业局
提案内容: 南部山区乡镇除养羊创收外,单凭农业很难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因此上经济林山地苹果前景较好,建议县上研究落实。
2015-03-20 21:09:28
承 办 人:
办理情况: 1、发展山地苹果的自然条件
土地辽阔 土质良好 全县农耕地10.7万公顷,占总土地面积25.1%,人均0.45公顷;林地9.9万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23.2%;牧草地6.8万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15.8%。人均总土地面积和耕地面积均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且主要为黄土性土类,土层深厚,质地疏松,渗水能力强,保墒性能好,酸碱度适中,适宜发展苹果生产。
光能充沛 温度适宜 我县光能资源居全省之冠,年日照时数2815.8小时,年总辐射量139.2千卡/平方厘米,日照百分率达64%,为全省多日照,强光射区。昼夜温差大,平均日温差13.2℃,最大日温差30.4℃,有利于果树干物质的积累、糖分的增加和果实着色。无霜期147天,≥10℃积温3100~3400℃,年平均气温8.6℃,适合苹果生长平均温度8~14℃的要求。
肥源充足 污染较轻 全县6.8万公顷宜草地为发展畜牧业和建立绿肥基地提供了优越条件,同时为果树生产提供了充足的有机肥源。果树生产区域海拔高度980~1534.9m,没有大型工矿企业,环境无污染,有利于优质苹果的生产,符合有机、绿色、无公害果品的产地要求。
2、投资及发展状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山地苹果面积以每年3000亩以上增加。今年,结合林业部门的低产林改造升级和水利部门的重点治理项目,全县共投资100余万元,新建山地苹果园3250亩,主要分布在石窑沟、塔湾、双城、赵石畔、南塔、韩岔、雷龙湾等乡镇(雷龙湾林场黑河200亩,波罗镇朱家沟村200亩,石窑沟办事处安则梁村40亩、姬家墕村100亩,韩岔镇韩岔村400亩、李渠村290亩、吴新窑100亩、白岔村100亩、高庙村80亩,殿市镇王山村220亩,塔湾镇韩羊圈村140亩、陈大梁村70亩,赵石畔镇郭家湾村120亩、让新窑村100亩、杜羊圈村100亩,南塔办事处李家崖窑村160亩,双城办事处安渠村30亩、王梁村培育大苗800亩),主栽品种为长富2号、寒富,授粉品种为嘎啦、短枝红星。
累计完成旧园改造3000亩,其中2015年600亩。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同时,县政府正在调研出台《横山县山地苹果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
2016-06-29 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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