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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大力推进加快横山县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建议
提 案 者: 韩忠山
承办单位: 住建局
提案内容: 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实施棚户区改造,是民心所向,有利于实现群众“安居”,有利于美化市容,有利于提高我县发展质量和效益。
我县共有十三个棚户区,拟规划面积30万平方米,拆迁约3269户,住房困难户多,房屋建筑年限长,基础设施不配套,周围环境较差,地形复杂,有的位置较偏僻,开发价值偏低,造成棚户区开发商们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开发没有了信心,棚户区点多面广、相对分散,私房多,拆迁改造难度大,不便于规划、改造。总之这项工程任重而道远,确需政府的高度重视、科学规划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为此,提以下建议:
一、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县的改造实际情况,充分调动政府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全力开展棚户区的改造计划。
二、希望政府在棚户区改造上给与更大的拆迁补偿和建设资金,明确优惠政策,推动项目进展。
三、政府各部门尽快出台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文件,使棚户区改造手续尽量简化,及时给予办理。
四、位于县城中心的棚户区可高标准规划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和整体形象;位于县城边缘的棚户区,可结合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进行整体开发。
五、用活“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模式。由政府筹措资金,有效破解市场运作周期长、资金不到位的弊端。
2015-03-20 21:51:45
承 办 人:
办理情况: 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惠民工程,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稳增长、促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已把棚户区改造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围绕重点、难点、抓住硬骨头,助力攻艰,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
10月10日召开的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了当前及下一步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要求各级政府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棚户区改造工作。对棚改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将被问责。
结合我县的实际,我局聘请陕西省城乡建筑设计院,已基本完成对县城规划区内34个片区2016至2020年棚户区改造的总体规划,共计划改造城市危旧房、城中村等各类棚户区约3000户,并对各拟改造片区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确定棚户区改造先后次序,对同意改造户达到被征收对象80%以上的集中连片区进行分年度、分区片有计划的改造。
为了做好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县政府成立了以周建国县长任组长,王毓副县长、马戍戎县长助理任副组长,住建、发改、国土、公安、财政、林业、环保、税务、民政、工商、检察、监察、审计、司法、信访、法制办、城投公司、横山镇等部门乡镇为成员单位的横山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此外,以县政府出台了《横山县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试行)》;以住建局和财政局联合发文出台了《横山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使用国开行贷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对棚改工作的下步打算: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划先行、突出特色;尊重民意、改善民生;连片开发,综合平衡”的指导思想。突出政府与市场互动,棚改与城建并举,民生与发展相融,近期与远期统一,科学统筹改造实施。
2、积极探索,全力推动货币化安置工作。一是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今年榆林市政府出台的《榆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研究和探索,解决我县棚改项目内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助和奖励标准,向货币化安置方式倾斜,引导被征收户自主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二是探索由政府购买社会商品存量住房项目或组织被征收户以优惠价格团购商品住房等方式组织好安置房源等新举措,加快棚改安置步伐。
3、扎实做好项目立项、审批、资金测算等工作,加强与国开行的业务交流,争取更多的贷款资金支持。今年,我省已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承诺760亿元,为了积极争取棚改贷款资金,作为政府成立的二级贷款融资平台(我县融资平台为“横山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要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统一包装,通过市级棚户区改造融资平台(榆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向国开行陕西省分行申请贷款,
4、把握政策界限,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规范改造程序,把政策用好用活。
2016-06-29 21: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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